长公主和亲,我替她出嫁,却成了新王心上

长公主和亲,我替她出嫁,却成了新王心上

主角:李宛金帐王座
作者:颜茹卿

长公主和亲,我替她出嫁,却成了新王心上第2章

更新时间:202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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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漠的王帐,是用人皮鼓声迎客的。

那声音沉闷、阴森,每敲一下都像捶在心口。

天已经黑透了。

篝火在营地里噼啪作响,烤全羊的油脂香气混杂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我被带进一座巨大的穹顶金帐。

地上铺着厚厚的白虎皮,踩上去软得让人心里发虚。

「公主请稍候,狼主在议事。」

带路的侍女是个哑巴,比划完就退了出去。

大帐里空无一人。

只有正中央那张巨大的王座,在这个漆黑的夜里显得格外狰狞。

那不是椅子。

那是用无数兽骨堆砌而成的王座,扶手上甚至还挂着几颗风干的狼头。

我站在原地,不敢乱走,更不敢坐。

腿已经麻了。

骑马那十里地磨破了大腿内侧的皮,血肉粘在亵裤上,每动一下都是钻心的疼。

但我必须站得笔直。

我是大梁的长公主,代表着大梁的脸面。

突然。

一阵极轻的脚步声从屏风后传来。

没有通报,没有随从。

像一只幽灵,或者一只潜行的野兽。

我屏住呼吸,紧紧攥着袖口。

「听说,你会骑烈马?」

声音低沉,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磁性。

却让人背后的汗毛瞬间炸起。

我猛地回头。

一个男人正倚在屏风旁,手里把玩着一把剔骨刀。

他没穿王袍,只穿了一件领口敞开的玄色皮裘,露出大片精壮的小麦色胸膛。

头发披散着,几缕碎发垂在眉骨前。

那双眼睛。

我想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那双眼睛。

那是狼的眼睛。

幽绿、贪婪、冷酷,却又透着一股子玩世不恭的戏谑。

阿史那·也就是。

那个一夜之间屠尽兄长满门的疯子新王。

「大梁长公主,李宛。」

他念着我的名字,像是在咀嚼一块肉。

他一步步走过来。

压迫感铺天盖地。

我闻到了他身上的味道——雪松、烈酒,还有极淡的血腥气。

我强迫自己行了个标准的万福礼。

「大梁李宛,见过狼主。」

「抬起头来。」

那把剔骨刀冰凉的刀背,挑起了我的下巴。

我不躲不闪,直直撞进他的视线里。

我知道,在野兽面前,一旦露怯,就会被撕碎。

只有表现得比他更硬,才有一线生机。

他眯起眼,目光肆无忌惮地在我脸上游走。

从眉眼,到鼻梁,最后停在我的嘴唇上。

「大梁皇帝老儿最宝贝的女儿……」

他轻笑一声,手指摩挲着刀柄。

「怎么长了一双拿刀的手?」

我心脏骤停。

他发现了?

我的手虽然涂了厚厚的脂粉,虽然用朱砂掩盖了茧子。

但他离得太近了。

近到我甚至能感觉到他呼吸的温度。

「回狼主。」

我脑子转得飞快,声音尽量平稳。

「李宛虽在深宫,却也喜好抚琴雕刻。这手,是常年练琴留下的。」

「抚琴?」

他挑眉,眼底闪过一丝嘲弄。

「好借口。」

刷——

刀光一闪。

我下意识地闭眼。

几缕发丝飘落。

那把剔骨刀堪堪擦过我的脸颊,**了我身后的木柱里。

入木三分。

「既然是琴师的手,那就别碰不该碰的东西。」

他凑到我耳边,热气喷洒在我的颈窝。

语气却冷得掉渣。

「比如,袖子里的那把匕首。」

我浑身血液瞬间冻结。

他怎么知道?

我明明藏得很好,连搜身的嬷嬷都没发现。

「别紧张。」

他伸手,一把揽住我的腰,将我整个人带进他怀里。

坚硬的胸膛撞得我肋骨生疼。

「本王不喜欢死人,尤其是漂亮的死人。」

他的手顺着我的脊背往下滑,动作轻浮,却带着掌控生死的力度。

「今晚是洞房花烛夜。」

「公主,你是想在床上伺候我,还是想在刑架上伺候我?」

他在试探我。

或者说,他在逼我露出破绽。

真正的李宛,此刻应该尖叫,应该挣扎,应该痛斥他的无礼。

但我不能。

我是阿昭。

我知道怎么在这个吃人的世道里活下去。

我抬手,按住了他在我腰间游走的手。

指尖微凉,却坚定。

「既然来了北漠,李宛就是狼主的人。」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

「只要狼主不嫌弃,李宛……生死相随。」

空气凝固了一瞬。

阿史那·也就是盯着我,眼底的戏谑慢慢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不见底的探究。

「有意思。」

他突然松开手,大笑起来。

笑声震得帐顶都在颤抖。

「大梁送来的不是只绵羊,是只小野猫。」

他转身走向王座,大马金刀地坐下。

「脱。」

他吐出一个字。

「既然生死相随,那就让本王验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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