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说过,这辈子都不会让我掉一滴眼泪。
越想,越睡不着。
我烦躁地掀开被子,赤脚走到阳台。
夜风一吹,脑子清醒了几分。
也就在这一瞬,我看见楼下院子里的那盏昏黄壁灯下,站着一个人。
陆廷琛。
他没穿外套,只套了件单薄的衬衫,领口敞着,身形在夜色里显得格外孤峭。
他背对着我,手里夹着一点猩红的火光,烟雾在潮湿的空气里缓慢升腾。
我没动,也没出声。
离婚前,顾廷琛是不抽烟的。
他说讨厌那股味道,也讨厌失控的感觉。
果然,人都是会变的。
我收回目光,正准备退回屋里。
却见顾廷琛忽然低下头,从口袋里摸出手机。
屏幕亮起的瞬间,那抹冷白的光刺破了黑暗。
距离有点远,我本该看不清的。
可偏偏他拇指停留在屏幕上,那个角度刚好对着我的方向。
我瞳孔猛地一缩——那是我的照片。
下一秒,他用拇指的指腹,极轻、极缓地,摩挲着屏幕上我的脸。
看清那张照片的瞬间,我浑身的血液都往头顶涌去。
那是上个月公司年会上的我。
那天我穿了一条墨绿色的长裙,把头发散了下来,化了个淡妆。
年会上,同事林薇帮我拍了张照片,夸我美得像幅画。
我把那张照片发了朋友圈,收获了一百多个赞。
可顾廷琛手机锁屏上的那张照片,不是林薇拍的。
那个角度,是站在我侧后方,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按下的快门——
顾廷琛上个月去了我们公司的年会?
他站在我身后,偷拍了我?
一瞬间,时间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
这不像陆廷琛会做的事。
他一向骄傲到骨子里,分手从不拖泥带水,更何况是对已经离婚三年的前妻。
他怎么会——
楼下那道身影忽然动了。
他按灭屏幕,转过身准备往回走。
我猛地惊醒,仓皇地往后一退,闪进了窗帘后面。
直到楼下客房门关上,一切归于沉寂。
我缓缓滑坐在地上,后背靠着床沿,把脸埋进膝盖里。
心脏还在跳,快得像刚跑完八百米。
脑子却不受控制地开始往回倒带。
我想起第一次见到陆廷琛,那年我二十二岁,是实习记者,去陆氏集团做采访。
他坐在办公桌后,西装革履,眉眼冷峻,问我第一个问题时,语速快得让我差点记不住。
第二天他的助理客客气气地递给我一个信封。
我打开一看,是我昨天交上去的采访稿,上面用红笔密密麻麻地批注了一整页。
数据核对、引用的出处、措辞的严谨性,甚至连一个标点符号的错误都没放过。
最后一行的字迹比其他地方都要重:
【第三页第二段的那个数据错了,以后采访陆氏,请认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