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卖进夜总会那天,老板霞姐给我改了名,叫红豆。她说,这名字相思入骨,
能让男人为我死。后来,太子爷秦峥为了我,亲手碾碎了另一个男人的骨头。可他不知道,
我和那个男人,来自同一个地方,并不属于这里,我们只想回家。1我醒过来的时候,
左腿疼得像被活活劈开。脑子还是懵的,眼睛都睁不开,完全不知道是什么鬼情况。
直到旁边一个女人的声音刺穿耳膜,冲着门外喊:「他妈的醒了!命还挺硬!」
我吓得一哆嗦,猛地坐起来,眼前的一幕让我魂飞魄散。我,不,这个叫「小灾星」的女孩,
躺在一张散发着霉味的破木板床上,左腿打着劣质的石膏,缠着脏兮兮的绷带,疼得钻心。
我伸手想去摸,被旁边的中年妇女一把打开,她三角眼吊着,
没好气地啐了一口:「小贱蹄子动什么动!再把腿弄断了,老娘找谁要去!」
腿被石膏固定得死死的,疼得我直抽冷气。我皱眉看她,一身洗得发白的廉价睡衣,
眼神凶得像要吃人。这屋子家徒四壁,水泥地坑坑洼洼,窗户用报纸糊着,风一吹就哗哗响。
后来,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接受这个事实。我穿了。我是未来的声乐老师,而这里,
是九十年代龙蛇混杂的香港。她叫我小灾星,这女孩父母双亡,跟着舅舅一家过活,
天天看舅妈的脸色。她才九岁,舅妈为了早点把她这个拖油瓶卖个好价钱,开始动歪脑筋。
前几天,舅舅喝多了,为了骗一笔保险金,硬生生把她的腿打断了,小姑娘没撑住,
活活痛死过去,这才有了我。而我叫梁希,姓梁。我在音乐学院教书,前途一片光明。
那天给一个选秀歌手做现场指导,结果舞台设备漏电,电流穿过身体,我就失去了意识。
再醒来,就是这副鬼样子。屋里唯一一面镜子碎成了蜘蛛网,我怎么也看不清自己的脸,
只能从碎片里看到一双惊恐的大眼睛。舅妈对我没安好心。
我每天的伙食就是清汤寡水的白粥,米粒十个指头都数得过来。舅舅是个烂赌鬼,
我几乎见不到他的人影。主要是我的腿动不了,稍微一挪就疼得满头大汗,更别说走路了。
但断腿这事儿还没完。我以为这种疼就是极限了,没想到只是个开始。后来,
他们家来了两个男人,是舅妈的娘家侄子,把我死死按在床上,舅妈拿着一根擀面杖,
对着我打着石膏的腿狠狠地敲。我疼得惨叫,可九岁女孩的力气,怎么比得过三个成年人。
他们要把我的腿彻底弄残,这样残疾的噱頭才能卖出更高的价钱。
断骨的剧痛不光是身体上的,更是心理上的,那种被当成牲口一样处置的绝望,
碾碎了我所有的尊严。之后我被锁在屋里,哪里也去不了。我接受不了这一切,
可我也不想再死一次。大概过了大半年,我的腿「好」了,
可以一瘸一拐地走出那个地狱般的房间。我穿着不合身的旧衣服,十岁。
瘸着腿站在后巷的垃圾桶边,看着飞机从头顶的四方天空飞过。「小灾星!
去街口给老子买包烟!钱不够就去跟人要!」舅妈把几个硬币扔在地上,我弯腰捡起来,
看她一眼:「我不知道去哪儿买。」她一巴掌扇过来,打得我耳朵嗡嗡响。
她根本不管我的死活,只觉得我是故意跟她作对。她用晾衣架抽我,我只好攥紧硬币,
一瘸一拐地跑了出去。但我真的不知道烟摊在哪儿。我就问路人。
我在霓虹闪烁的街头茫然地走着,这里很繁华,舞厅、酒吧、麻将馆,
路上的男男女女都行色匆匆,脸上写满了欲望和疲惫。直到一辆黑色的宾利停在路边,
一个身形挺拔的少年从车上下来。我看到他,心里没来由地一动。因为他穿得那么干净,
白衬衫一尘不染,因为他脸上那种与周遭格格不入的清冷,因为他眉眼实在好看。
于是我瘸着腿走过去,对他挤出一个笑,你好,请问一下,哪里有卖烟的?
他也有一双很亮的眼睛,可他身后一个穿黑西装的保镖立刻挡在我面前。
而他只是礼貌性地瞥了我一眼,就立刻退后半步,垂下眼看着地面,声音很淡,
却很清晰:「往前走,街角就有。」他的保镖在赶我,
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哪来的小瘸子,滚远点!」也对,我穿得像个垃圾婆,一身破烂,
脸上还有没擦干净的污迹。我想起来,这个年代的有钱人,最讲究规矩,
最瞧不起我们这种底层人。他是我来到这里,第一个对我没有明显恶意的人。
这里的人都因为我是个无父无母的瘸腿孤女而看不起我。我自己也明白这个世界的弱肉强食,
可明白是一回事,不难过是另一回事。这位少爷让我心里泛起一丝暖意。他比我高出一个头,
大概十五六岁的样子,浑身透着生人勿近的贵气。但我想,如果能认识他,
我这狗屎一样的人生,或许能有一点点光。于是我说,你叫什么名字啊。
他愕然地又看了我一眼,他那个保镖觉得我不知好歹,一把将我推倒在地上,
护着他们的小少爷匆匆离开了。我摔在地上,手心都蹭破了,很想追过去。但我忍住了,
因为腿疼,也因为我那一瘸一拐的狼狈样子,更因为,这街上车水马龙,
我根本追不上他的车。我恨。恨。我爬起来继续往前走,可心里那股劲儿就是咽不下去,
扭过头冲着那辆绝尘而去的黑色宾利大喊:「我住在这条街十二号!我想认识你啊!」
那之后我被舅妈打了个半死,因为街角卖牛杂的阿婆是她牌桌上的熟人。
舅妈打我打得晾衣架都断了,我身上青一道紫一道。我那个体弱多病的弟弟跑出来拉架,
结果被愤怒的舅妈一把推倒,他本来就有哮喘,这么一摔,一口气没上来,脸都憋紫了。
他再也没醒过来。葬礼就是一张草席,舅妈的两个侄子把他抬到后山随便埋了。家里穷啊,
现在就剩下我跟舅妈。我浑身都疼,可她哭得比谁都伤心。我凑过去,舅妈,别哭了,
人死不能复生。她一巴掌扇过来:「克父克母的白眼狼!你弟死了你一滴眼泪都他妈不掉!」
我被打懵了,但也理解她的崩溃,于是我说,舅妈,以后就我们两个人过了吗?
她恶狠狠地咒骂:「我疯了?!留你个丧门星?!克死爹娘又克死我儿子,害我守寡!
你给老子滚去死!」我被她卖了。就在那年过年,她不知道收了多少钱,
就把我卖给了尖沙咀的金凤楼。我当时居然笑了。我喜欢唱歌啊,我爱舞台啊。
那些未来的流行金曲我烂熟于心,吴侬软语,粤语情歌,在这种地方,
我觉得总比在那个家徒四壁,舅妈还天天拿我当出气筒的破屋子里强。我知道这个时代,
在夜总会做**意味着什么,但我没得选。金凤楼的老板是霞姐,她给我起了个艺名,
说是除夕夜来的,有缘,就叫红豆吧。好,那就叫红豆。金凤楼的台柱子有十八个,
我刚来的时候对她说,霞姐,我没家了,我需要一个家人对我好,我也会对她好。霞姐,
我叫你一声姐,你就真当我是**妹,我求你好好的待我。
不知道是不是我三天没正经吃饭的缘故,可能是饿得眼花了,也可能,
是霞姐当时真的红了眼眶。2我十七岁那年,挂牌了。霞姐亲手**出来的唱功。
她每次听我唱歌,都说我唱得有味道,是天生吃这行饭的。霞姐喜欢我,客人们也喜欢我。
霞姐说,要我沉住气,别被那些臭男人撒的钞票迷了眼,她会给我找个好归宿。我说,霞姐,
我不嫁人,真的,我就想唱歌,唱到唱不动为止。姐妹们都笑我傻,思想奇怪。
到了我们这一代,上一辈的台柱子们几乎都被客人赎身带走了。就只有一个,叫露露的姐姐,
她现在已经**十了,染上了毒瘾,却还留在金凤楼里。她的客人越来越少,可她满不在乎,
好在霞姐没赶她走,还给她安排了别的活儿,让她教新来的小姑娘练基本功。秦峥长大了,
他再不像当初我在街上遇到的那个清冷干净的少年。我也长大了,我十八岁了,
抱着吉他满心欢喜地去见他,霞姐给我开包厢门之前告诉我,里面是和联胜的太子爷,秦峥。
霞姐说,那是位了不得的公子哥,你好好唱。我抱着吉他,
迈着还有些不自然的步子走进包厢,见到了他。我对他问好,秦先生。
他旁边还有别的公子哥,我不认识,于是笑一笑:「各位老板好。」这句话不合规矩,
但我确实想说。果然秦峥抬眼看了我一下。但他依然不知道我是谁。无所谓,真的无所谓。
我坐在他们旁边,将吉他弹得铮铮作响,可就是不唱。我盯着秦峥仔细地看。
他真的长大了啊,坐在沙发正中间,身边围着三两个兄弟,谈笑风生,他身姿挺拔,
容貌英俊,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手里把玩着一个Zippo打火机。眉眼深邃,
气场强大,真称得上翻云覆覆雨,权势滔天。他侧过头来看我一眼:「什么调子,没听过。」
我笑,明媚极了,因为我开心。我说,这是未来的歌。他也笑,带着一丝玩味:「你叫什么,
有点意思。」我看着他:「红豆。」「红豆?」他挑眉。我告诉他,
因为是过年的时候被卖进来的,所以,霞姐给我起名叫红豆。而我并不难过,
因为我喜欢唱歌。歌唱完了,他和桌上的朋友并不像其他客人一样对我动手动脚,
依然是坐在那儿不远处和我说话。他朋友问,红豆,你觉得我们这几个人,哪个你最中意啊?
我抱着吉他,看过去。这四个人,都是家世显赫的少爷,穿戴不凡,他们言笑晏晏,
就是那种随便勾勾手指,就能让无数女人前赴后继的男人。可要问喜欢,我却一个都不喜欢。
那三个,我不认识,这一个,我认得,可他不记得我。我说,我最喜欢我自己。
秦峥像是很意外:「为什么?」我面对着他,鼓足了勇气:「因为我活得太难了。」
「苦吃得太多了,要是不爱自己,早就活不下去了。」
那一场在门外其他**的娇笑声中结束。她们涌进包厢,我抱着吉他,走了出去。迈出门,
我回头看他一眼。他没有看我,但也没看那些女人。我知道,他是不同的人。对我而言,
不同,对来这金凤楼的客人,也不是一路人。那之后过了两三年,我都没再见到他。
不过我二十一岁的时候,江湖上出了一件大事。和联胜倒了。倒得猝不及防,
说是秦峥的老爹秦九在码头交易时被条子一锅端了,当场击毙,
还牵扯出他跟金三角那边不清不楚的勾当。这事一出来,牵连甚广,秦九死了,
他老婆受不了**,跳楼自杀了,盛极一时的和联胜,垮了。地盘被瓜分,
家产更是被仇家抢掠一空,还欠了一**的债。秦峥的妹妹本来定了一门好亲事,
也因为这事黄了。这么大的变故,吓了我一跳。当晚我偷偷溜出金凤楼,去了秦家的旧宅。
秦家大宅一片狼藉,空荡荡的连个下人都没有。门大敞着,我走进去,月光惨白,夜风阴冷,
大院里死一般寂静。我见到他身影瘦削地坐在院子里的石阶上,怀里抱着他父母的黑白遗像。
这偌大的宅子,不复往日风光,竟萧索到这般地步。我走过去,静悄悄地,听见他说,
只剩下这些了。我问:「剩下什么了?」他根本不知道我是怎么进来的,
而他也完全忘了我是谁。可他没心情管我是谁,他说,只剩下我爸妈的遗像。
我怀里揣着一个小布包。那是我刚才偷跑出来时拿的,是我这些年攒下的所有积蓄。
我蹲下来,在他身旁,将布包递给他,我说,只要人还在,就不怕从头再来。他眼神漠然,
接过布包,打开,看到里面一沓沓的钞票又狠狠关上,扔回给我,声音沙哑地问:「你谁啊?
!」那布包砸在我额头上,有点疼。我木木的,我是红豆。他完全没有印象:「红豆是谁?」
我并不觉得羞耻:「是金凤楼唱歌的。」他神情里有了一丝回想,
似乎对我有那么一点点印象,又可能是想起了曾经那个有点意思的女孩,
于是他抱紧了怀中父母的遗像。「滚,我现在,没钱给你。」我又将布包塞给他,
我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他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意外,
像是很难想象我这样的**也能说出这些话。我同他一样坐在地上,我说,你得振作起来啊,
我支持你东山再起!真的!月光下,他眼睛里闪过一丝光,转瞬即逝,
我说:你一定要振作起来啊!秦峥!靠父辈的江山是命,但自己打下一片天,
才是你的本事啊!我们为什么不把梦想变成现实呢?!万一成功了呢?!那夜,
我把布包硬塞进他怀里,跟他父母的遗像放在一起,然后一瘸一拐地跑了。因为腿疼。
我觉得是我舅舅当年没下对死手,导致我这腿只要一到阴雨天,就疼得要命,
疼到我要去黑市买止痛药吃。露露姐给过我白粉,我瞧那玩意儿就恶心,碰都没碰。还有,
我是中国人。我不做毒品的奴隶。后来我连止痛药都不吃了,疼就忍着,因为我不想上瘾。
3我看中的人果然没错。这位曾经叱咤风云的太子爷,只用了两年就扭转了局面。
他家的偏门生意是彻底做不了了,可他眼光毒辣,开始做航运买卖。再见到他时,
他已然是香港航运界的新贵,甚至东南亚的商人都知道他的名号。这一年,他二十七岁了。
这一年,我依旧在歌舞升平的金凤楼弹吉他,二十三岁。我知道他一定会来找我。
他果然来了,那天我唱的正好是《千千阙歌》。我坐在后台的楼梯口,这儿偏僻,
我听见身后有脚步声,可不想回头,我只想弹琴。他应该就站在我身后不远处,
在轻笑:「你胆子真大。」我回头看他一眼,笑:「秦先生。」我们好久未见,足有两年,
他已然气度不凡,身材高大,穿着定制的阿玛尼西装,不再是过去那个眉眼间带着少年清冷,
一身江湖气的太子爷。只是他依然英俊挺拔,彬彬有-礼,虽然,他的眼神里,
多了些我看不懂的深沉。逢场作戏。我不忍想起这四个字。我抱着吉他,就是不过去。
他也不过来,他只站着,低头看我,目光深邃,说出了那句我知道他一定会报答的话。红豆,
我给你赎身。赎身,当然不行。我拒绝他:「我喜欢这里,霞姐当我是亲妹妹,
姐妹们也对我好,我不想去别的地方。」他说,那我包下你。我也想反对的,
可是我想了半天,我发现我没有选择。那之后的一年,我清静得很,
几乎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不是总来看我,因为他公司忙,我也明白,
而且我也不想他总来。我是喜欢他的,可那是因为他曾在我最落魄的时候,给过我一丝善意,
而不是现在这样,他把我当成一个可以用钱买到的女人。这样的方式,
让我感受不到什么美好和温暖,我只觉得自己**。我知道,他是想偿还我那个布包的恩情。
于是在那一年,他最后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我与他讲清楚。我说,秦峥。
可他头一次打断了我。他脸上带着些笑意,这些年他已经变了,有了商人的那种杀伐果断,
有了面对对手时的干脆利落。他这时从怀里掏出一个丝绒盒子,打开,是一条钻石手链。
他拿给我,亲自帮我戴上。那时,屋子里安静极了,外头大厅还有别的歌女在唱,
声音朦朦胧胧的,而我晕晕乎乎的。他说,我给你赎身吧,红豆。我反应过来,坐直了身子,
看了看那条手链,在昏黄的灯光下闪着刺眼的光。我多想同意啊。可不行。我明白,
金凤楼的出身,让我即便是跟着他,也绝对落不上什么好名分。于是我说,不行啊,
我喜欢这里。我看着,我眼睁睁地看着他眼睛里的光一点点黯淡下去:「你对我这么好,
不是因为对我有情吗?」「我在秦峥最落魄的时候,你帮我,鼓励我,你为的不就是今天吗?
」手腕上的手链硌得我心烦,我一把拽下来:「快过年了,我听霞姐说你订婚了。」
秦峥的眉头一跳:「她是大家闺秀,容得下你。」就是这样一句话,斩断了我所有的念想。
我说,我容不下这样的我。我说,我做不了你的情妇。我说,我不觉得我卑贱,
我甚至觉得我必须做正妻。然后,然后很有趣。他冷冷地看着我,
嘴角勾起一丝嘲讽:「不知好歹。」之后,这个大亨利索起身,摔门而去。又是一年过去啊,
我二十四岁。霞姐说我真是疯了,做个情妇有什么不好?你这种出身难不成还想当秦太太?
我就抬头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我说,是啊,我就想当秦太太,不过如果可以的话,
我想回家,我一直很想家的。霞姐白我一眼:「你哪还有家?
你那舅妈前几年赌钱被人砍死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棺材钱都是你出的。」
我叹了口气:「是啊,我的家,早回不去了。」金凤楼的霞姐,我真的拿她当亲人,
她也真的对我好,她说,**净,这么多年都没被钱脏了心,所以善良。江驰来看我,
我很开心。他是外地来的,家里以前有点背景,后来落魄了,靠着个修车厂混日子。
他是开赛车的,我能认识他,是个偶然。因为他也是从未来穿过来的人。
这种他乡遇故人的感觉真的是太好了。而且,我问过他,他说他是北京的,
因为当时穿过来的时候出了车祸,脑子受了伤,很多事情都记不清了。我说,咱们这样,
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去。江驰说,是啊,我还想回去见我爸妈呢,你不知道,
我当初就是为了跟他们赌气,才离家出走去赛车的。我好奇:「你怎么过来的?」他笑,
嘿嘿嘿地像个傻子一样一直笑,可就是不说话。我更加好奇,一边啃着凤爪,
一边嘴里含糊不清地问:「你倒是快说啊,不知道我这包厢是一个钟头一算钱的啊?」
当江驰终于忍住笑,憋得满脸通红:「开车,撞了,就过来了。」我:「啊?」
他解释:「就那天比赛,我跟人飙车,一个弯没拐好,直接飞出去了,你知道吗,
我当时就感觉自己像个窜天猴……」凤爪太辣,辣得我直流眼泪,我喝了口冰啤酒,
哀怨道:「说重点!」他老老实实:「然后就到这儿了呗。当时撞晕了,再一睁眼,**,
我成了一个刚从警校毕业的小片儿警!」门在这时被人一脚踹开。我不怕,直直地看过去,
那人阴沉着脸一步步走进来。江驰还在疑惑:「这么快就到钟了?我……」「滚出去。」
他声音淬了冰。我对江驰道:「你先走吧,钱我一会儿让霞姐退你。」他向来懂事,
也知道一些这道上的规矩,但他不放心我:「这孙子谁啊?」我笑笑:「你放心,是个好人。
」「好人踹门?」他起身,十分不爽地盯着秦峥。秦峥眼眶里布满血丝,面容清冷,
眼神里全是嫌恶。我有点慌,站起身往外推江驰。我说,你快走,我们以后再聊。
秦峥已经在屋里掀了桌子,杯盘碎了一地,他显然愤怒到了极点。江驰见状拉着我就跑,
跑得我假发都快飞了,跑得沿路都撞翻了端酒的服务生。他拉着我一路跑出金凤楼,
身后也跟着狂奔追赶我们的保安,还有就是,秦峥的人。我回过头喘着粗气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