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过来的时候,沈惊瓷正跪在冰冷的地面上,头被人狠狠地按在泥水里。
脑子里涌入的情节告诉我,三天后,她就会因为嫉妒发疯,试图毒杀被认回府的真千金柳莺莺,事败后被镇国侯——她叫了十六年的父亲——下令活活打死,扔去乱葬岗。
一个标准的、用来衬托真千金善良美好的恶毒女配,死得毫无价值。
“这个梗用烂了。”我心里冷漠地想。凭什么假千金就一定要蠢毒,真千金就必须是圣母?这场游戏的规则,从一开始就不公平。
所以,我决定不玩了。我要掀了这张牌桌。
当我被人从泥水里拽起来时,镇国侯府的管家已经站在了门口。他身后,跟着两个气势不凡的嬷嬷,眼神像鹰隼一样,审视着这个贫穷的农家小院。
“哪位是柳莺莺姑娘?”管家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掩饰不住的嫌弃。
按原情节,我会因为恐惧和嫉妒,死死地捂住柳莺莺的嘴,然后被无情地推开。
但现在,我抹了一把脸上的泥水,露出一个最纯良、最无辜的笑容。我抬起颤抖的手,指向隔壁院子里,那个正嗑着瓜子、对这边指指点点的胖丫头。
“是她,她是柳莺莺。”我哭着说,声音里带着恰到好处的惊恐和一丝解脱,“官爷,求求你们,快把她带走吧,她……她老是抢我的东西吃!”
胖丫头叫李翠花,是村里的懒人,好吃懒做,偷鸡摸狗。她不是柳莺莺。
真正的柳莺莺,那个未来会把我踩进尘埃里的真千金,此刻正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旧衣服,抱着一个豁了口的药碗,从茅草屋里走出来。她瘦弱、苍白,但那双眼睛里,藏着与年龄不符的倔强和阴郁。
她看到了我,看到了管家,眉头微蹙,眼神里充满了警惕。
管家显然没料到会是这样。他狐疑地看了看李翠花,又看了看柳莺莺,最后目光落在我身上。
我哭得更厉害了,扑过去抱住他的腿。“大人,求您了!带她走!只要你们带她走,我……我什么都不要!”
我这副烂泥扶不上墙、急于摆脱麻烦的模样,显然很符合一个普通农家女的人设。
那两个嬷嬷走了过去,粗略地检查了一下李翠花。李翠花早就吓傻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而柳莺莺,她太瘦了,看起来就像个营养不良的病秧子,完全没有半点侯府千金可能有的样子。
“罢了,”管家不耐烦地挥挥手,“侯爷和夫人交代了,事情要办得干净。不管是不是,先带回去再说。”
他从怀里掏出一袋沉甸甸的银子,扔在我脚下。“这是给你的封口费。从今天起,你和柳莺莺,再无任何关系。敢出去乱说一个字,你知道下场。”
我看着地上的银子,眼睛里迸发出贪婪的光。我连滚带爬地扑过去,把钱袋紧紧抱在怀里,头点得像捣蒜。“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不会说!”
管家轻蔑地冷哼一声,带着人,押着还在发懵的李翠花走了。
从始至终,柳莺莺都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这场荒诞的闹剧。她没有呼喊,没有辩解。她只是看着我,那双黑沉沉的眼睛,像两口深不见底的古井。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她在想,这个名义上的妹妹,为了钱,毫不犹豫地把别人推出去当了替死鬼。她一定觉得我蠢,又恶毒。
她猜对了一半。
等侯府的人走远,我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我走到她面前,掂了掂手里的钱袋。
“姐姐,”我冲她笑了笑,那笑容里,再也没有了半分刚才的懦弱和无辜,“恭喜你,自由了。”
她警惕地看着我,没有说话。
“侯府那种地方,是吃人的。你回去了,也活不过三集。”我慢悠悠地说,像在跟她聊家常,“你看,我帮你摆脱了宿命,你是不是该谢谢我?”
她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你到底想干什么?”
“给你找个好去处啊。”我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
我从怀里掏出另一锭银子,这是沈惊瓷的原身,省吃俭用藏下来的全部家当。我把它塞进村口王二麻子的手里。
“二麻子哥,帮我个忙。”
王二麻子是个人贩子。
半个时辰后,一辆不起眼的马车停在了院子门口。
柳莺莺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她想跑,但她一个常年营养不良的少女,怎么可能快得过两个身强力壮的男人。
她被堵住嘴,捆住手脚,像一个麻袋一样被扔上了马车。
在上车前,她死死地瞪着我,那双眼睛里充满了震惊、憎恨和不解。
我走过去,蹲下身,凑到她耳边,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轻声说:
“姐姐,别用这种眼神看我。原书里,我就是被你这么看着,然后被乱棍打死的。”
她的瞳孔,猛地一缩。
“我只是,提前把结局,还给你而已。”我直起身,从管家给的钱袋里,摸出两张银票,塞到人贩子手里。
“把她送去京城,找最大的那家。告诉里面的妈妈,这是个好苗子,让她‘好、好、教、导’。”
人贩子看到银票,眼睛都直了,连连点头哈腰。
我看着马车消失在路的尽头,心里一片平静。
我知道,我做了一件在这个时代,足以被千刀万剐的事情。但是,我的道德感,早在穿过来,预见到自己凄惨结局的那一刻,就已经被狗吃了。
我不想死。
所以,只能请你去死了,我亲爱的“姐姐”。
我回到院子里,把剩下的银子——足足有三千两——仔细地收好。
这是我的第一桶金。
用我未来“姐姐”的自由和尊严换来的。
真香。
三天后,镇国侯府的马车又来了。
这次,是来“接我”的。
李翠花那个蠢货,到了侯府,一问三不知,举止粗鄙不堪,连侯爷夫人的面都没见到,就被几个嬷嬷盘问出了真相。
我早料到了。
我甚至料到了他们会回来找我。
所以,当管家那张写满“果然如此”的脸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没有丝毫意外。
“沈姑娘,”管家这次的态度,客气了许多,但那份骨子里的轻蔑依旧没变,“跟我们走一趟吧。夫人要见你。”
我没有反抗,顺从地上了马车。
我知道,他们不是来治我的罪。如果是,来的就不是马车,而是官差了。
他们是来解决问题的。
一个流落在外的真千金,对侯府来说,是污点。而一个养了十六年的假千金,同样也是污点。现在,真千金“不见了”,他们能做的,就是让这个假千金,继续“假”下去。
这才是成本最低的解决方案。
马车驶入京城,穿过朱雀大街,最终停在了一座气势恢宏的府邸前。黑漆大门上,“镇国侯府”四个烫金大字,在阳光下闪着冰冷的光。
我被带到了侯夫人——林氏的面前。
她穿着一身华贵的锦缎长袍,头戴珠翠,保养得宜的脸上看不出真实年纪。她就那么端坐在主位上,审视着我,眼神里没有半分一个母亲见到失散女儿的激动,只有冰冷的、掂量价值的评估。
“你就是惊瓷?”她开口,声音很淡。
“是,母亲。”我跪下,怯生生地回答。
“抬起头来。”
我抬起头,让她看清我的脸。这张脸,和她有六七分相似,是她血脉的最好证明。
她看清我的长相后,眼神里的冰冷,才稍微融化了一点点。
“那个女孩,你弄哪去了?”她开门见山地问。
我知道,她问的是柳莺莺。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这是我进府的第一道考验。回答得好,我能活。回答不好,我现在就可能被拖出去打死。
“回母亲的话,”我低下头,声音里带着恐惧的颤抖,“前几日,女儿见那李翠花被官爷带走,心里害怕……怕……怕那个和我一起长大的姐姐,也会被带走……就给了她几两银子,让她……让她逃了……”
这个借口,漏洞百出。
但它恰恰是此刻,最完美的答案。
它把我塑造成了一个愚蠢、胆小、眼皮子浅,但对名义上的“姐姐”还有一丝情分的农家女。这种人,无知,但可控。
林氏沉默了。
她端起茶杯,用杯盖轻轻撇去浮沫。那双漂亮的丹凤眼里,闪烁着算计的光。
“罢了。”过了许久,她才放下茶杯,“跑了就跑了吧。一个乡野丫头,掀不起什么风浪。”
我心里那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她信了。
或者说,她选择了相信。因为这个答案,对侯府最有利。一个“逃跑”的真千金,总比一个“被卖掉”的真千金,要体面得多。
“从今天起,你就是沈惊瓷,镇国侯府唯一的嫡女。”林氏看着我,语气不容置疑,“以前的事,都烂在肚子里。你的出身,就是侯府。明白吗?”
“女儿明白。”
“侯府规矩多,我会派个教养嬷嬷给你。你给我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怎么当一个大家闺秀。别出去给我丢人。”
“是。”
“下去吧。”她挥挥手,像打发一个下人。
我恭敬地磕了个头,退了出去。
从头到尾,她没有问过我一句,这十六年,过得好不好。
我被安排进了一个精致的院落,名叫“惊鸿院”。里面亭台楼阁,假山流水,比我之前住的茅草屋,好了何止千百倍。
教养嬷嬷很快就来了,姓张,是个面容严肃的中年妇人。她开始对我进行魔鬼式的训练。走路的姿态,喝茶的口型,微笑的弧度,甚至连看人时,眼神该停留在哪个位置,都有严格的规定。
我学得很认真,很刻苦。
因为我知道,我现在拥有的这一切,都建立在一个巨大的谎言之上。我必须尽快掌握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的技能,否则,谎言被戳破的那一天,我将死无葬身之地。
三天后,我见到了这个家的男主人,镇国侯,沈毅。
他刚从边关回来,一身戎装,带着一身的煞气。他看我的眼神,比林氏更加冷漠,更加挑剔。
“这就是那个孩子?”他问林氏。
“是,侯爷。”
沈毅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最后,目光落在我的手上。那是一双因为常年做农活,而布满老茧和伤痕的手。
他眉头一皱,眼神里的嫌恶,毫不掩饰。
“找个好点的师傅,教她弹琴。”他对林氏说,语气像是在吩咐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这双手,太难看了。”
说完,他就转身走了。仿佛多看我一眼,都是一种折磨。
我跪在原地,低着头,藏起了眼底所有的情绪。
这就是我血缘上的父母。
他们需要的,不是一个女儿,而是一个符合他们身份地位的、完美的“展品”。
我心里,那最后一丝对亲情的幻想,也彻底破灭了。
也好。
没有感情,就不会有弱点。
侯府的钱,果然烫手。
但没关系,我忍着。等我把这钱捂热了,烫的就是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