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三年,饿殍遍野。婆婆为了半袋谷子,要把我卖给村口的张屠夫做填房。她堵在门口,
唾沫横飞地跟牙婆讨价还价:“我家晚丫(我姓林,名晚)可是个好生养的,十六岁,
身子骨结实,那张屠夫死了三个老婆,正缺个能下崽的,二十两银子,不能再少了!
”牙婆压低声音:“人都快饿死了,谁还管生养?五两银子,一袋糙米,不能再多了!
”就在她们为我的“价格”争得面红耳赤时,我正坐在空荡荡的柴房里,
慢条斯理地啃着一个刚从空间里拿出来的、热气腾腾的大肉包。屋外是我凄惨的“未来”,
屋内是猪肉大葱的香气。听着婆婆最终以八两银子成交的狂喜声,我咽下最后一口包子,
笑了。是时候,让她全家都尝尝喝西北风的滋味了。1.我叫林晚,是个穿越者。
来到这个不知名的架空朝代刚满十六年,日子过得比黄连还苦。家里穷,爹娘早逝,
十二岁那年,叔伯为了省口粮,一袋地瓜干就把我卖给了邻村的王家。名义上,
是给王家大郎王大山当媳妇。可我嫁过来四年,连王大山的房门都没进过。
王大山是个读书人,自诩清高,嫌弃我出身低微,粗鄙不堪,对我非打即骂。
而我的婆婆刘氏,更是个中极品。她让我天不亮就起床,洗衣做饭、喂猪砍柴,
家里所有的脏活累活都归我。可到了饭点,她却只许我喝一碗能照见人影的稀粥。
美其名曰:新媳妇要多干活,少吃饭,才能磨掉懒骨头。大旱三年,日子更难过了。
王家的存粮也见了底,刘氏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没用的赔钱货。直到昨天,
我上山挖野菜,不慎摔下了山坡,磕破了脑袋。再次醒来时,我觉醒了前世的记忆,
以及一个……能储物的随身空间。空间不大,约莫一个篮球场大小,里面空空如也,
但时间是静止的。放进去的东西,拿出来时还是什么样。那一刻,我几乎要喜极而泣。
而当我拖着受伤的身体回到王家,听到的第一句话,就是刘氏尖酸刻薄的咒骂。
“你个丧门星!克死爹娘又想来克我们王家是不是?挖个野菜都能摔跤,真是个没用的废物!
还不滚去做饭,想饿死我们全家吗?”她的小儿子,也就是我的小叔子王二河,
在一旁幸灾乐祸地附和:“娘,跟她废什么话,这种赔钱货,我看还不如早点卖了,
还能换几斗米回来。”刘氏一听,眼睛顿时亮了。“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大山马上就要去府城赶考了,正缺盘缠,把你卖了,正好能凑够路费,还能省下你的口粮!
”我冷冷地看着这对母子,心里没有一丝波澜。从前那个逆来受受的林晚,
已经在摔下山坡的那一刻就死了。现在的我,只想带着我的空间,好好活下去。当天夜里,
我假装睡熟,竖着耳朵听外面的动静。果然,下半夜,刘氏就带着牙婆摸进了院子,
两人压低声音,开始商量我的“卖身价”。她们不知道,此刻的我,
正将她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并且在她们看不见的黑暗中,露出了一个冰冷的笑容。
等牙婆心满意足地离开,刘氏也哼着小曲回了房,我才悄无声息地从柴房里溜了出来。
王家是个典型的农家小院,三间正房,一间灶房,外加我住的这间四处漏风的柴房。
我首先摸进了灶房。米缸里只剩下小半缸糙米,还有一小袋黑面。
旁边挂着的一串干辣椒和几颗蒜头,我毫不客气地一挥手,全部收进了空间。
连那口用了十几年的黑铁锅,我也没放过。灶房被我搜刮一空后,我将目标对准了正房。
刘氏和王二河住在东屋,王大山住在西屋。这家人自私到了极点,哪怕是一家人,
粮食和钱财也都是各自分开藏的。我先是撬开了王大山的房门。
这位“读书人”的房间倒是整洁,可惜,再整洁也掩盖不了他骨子里的自私凉薄。
我在他的床底下,找到了一个小木箱,里面装着十几两碎银子,还有几张皱巴巴的银票,
加起来大概有五十两。这应该是他多年来攒下的全部家当,准备用来赶考的。我冷笑一声,
将箱子整个收进了空间。书桌上还有他视若珍宝的笔墨纸砚,我也一并打包带走。
这些东西在逃荒路上或许能换点吃的。搜完王大山,下一个就是刘氏和王二河。
这对母子的房间,简直就是个宝库。刘氏为人吝啬,一辈子都在搜刮。我在她的床头柜里,
找到了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子,里面全是铜板和碎银,估摸着也有二三十两。掀开她的床板,
底下更是别有洞天。两个**袋,一个装着白花花的大米,一个装着饱满的黄豆。
旁边还堆着腊肉、咸鱼和风干的野鸡。看来为了她那两个宝贝儿子,
她可是把家底都藏起来了,宁愿让我这个儿媳妇天天喝稀粥。我心中冷笑,
毫不留情地将这些东西全部收入空间。最后是王二河,这个小畜生床底下藏着一罐麦芽糖,
还有一些偷来的小玩意儿,我也一并没收了。将整个王家搜刮得比狗舔的还干净后,
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我最后看了一眼这个生活了四年的“家”,没有丝毫留恋,
转身走进了茫茫的晨雾中。我知道,从今天起,天高海阔,我自由了。2.离开王家村,
我便一路向南。听村里的老人说,南方富庶,就算遭了灾,情况也比北方好得多。逃荒的路,
比我想象中要艰难。官道上,全是拖家带口、面黄肌瘦的灾民。
哭喊声、叫骂声、孩子的啼哭声,交织成一片绝望的交响。不时有人因为饥饿和疾病倒下,
路边随处可见被人遗弃的尸体,散发着腐烂的恶臭。我穿着一身打满补丁的粗布衣,
脸上抹了锅底灰,混在人群中,毫不起眼。饿了,就找个没人的角落,
从空间里拿出干粮和水。渴了,也是同样的操作。空间的时间是静止的,
刘氏藏的那些腊肉和白米饭,拿出来时还冒着热气,香得我直流口水。为了不暴露,
我每次都吃得极快,然后迅速将剩下的食物收回空间,不留一丝痕迹。
看着周围为了半个黑窝头就能打破头的灾民,我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末世”。在这里,
善良和同情是最没用的东西。弱肉强食,才是唯一的生存法则。我亲眼看到,
一个瘦弱的妇人,因为怀里藏了半块饼,被几个壮汉活活打死,饼被抢走。
她的孩子在一旁哭得撕心裂肺,却没人敢上前。我也看到,一个老汉饿得不行,
从路边挖草根吃,结果中了毒,口吐白沫,没一会儿就断了气。人性的恶,在饥饿面前,
被无限放大。我紧紧握着藏在袖子里的匕首,那是从王大山书房里顺手牵羊的,
现在成了我唯一的防身武器。我告诫自己,一定要小心,再小心。这个世界,能相信的,
只有我自己。走了约莫七八天,我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烂不堪,整个人也瘦了一圈,
但精神头却很好。充足的食物和水,让我比大多数灾民都要强健。这天中午,烈日当头,
我找了一片小树林歇脚,准备解决午饭。刚从空间里拿出两个白面馒头,
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打骂声。“小杂种!让你偷东西!看老子不打死你!
”“把吃的交出来!快点!”我循声望去,只见三四个衣衫褴褛的男人,
正围着一个瘦小的身影拳打脚踢。那个身影看起来是个少年,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
蜷缩在地上,双手死死护着头,任由拳脚落在身上,却一声不吭。他的眼神,
像一匹被逼到绝境的孤狼,充满了倔强和狠戾。我本不想多管闲事,在逃荒路上,
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可就在我准备转身离开时,那个少年似乎察觉到了我的目光,
他艰难地抬起头,朝我这边看了一眼。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漆黑,深邃,像两颗寒星,
即使身处绝境,也没有丝毫的乞求和软弱,只有不屈的火焰在燃烧。我的心,
莫名地被触动了。或许是因为,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我自己的影子。“住手!
”我最终还是没忍住,走了出去。那几个男人回头看到我,先是一愣,
随即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哟,来了个小娘子。”“啧啧,虽然脏了点,
但洗干净了肯定是个美人胚子。”“小娘子,想救他?可以啊,把你身上的吃的交出来,
再陪哥哥们乐呵乐呵,我们就放了他。”他们一边说,一边朝我逼近,眼神里满是淫邪的光。
我面无表情地从怀里掏出匕首,冷冷地看着他们:“滚。”那几人看到匕首,脚步一顿,
但随即又哄笑起来。“哈哈,还带了把小刀子,想吓唬谁呢?
”“哥哥我最喜欢的就是你这种带刺的玫瑰,玩起来才够劲!
”领头的一个刀疤脸淫笑着朝我扑了过来。我眼神一凛,不退反进,握着匕首的手腕一翻,
狠狠地刺向他的大腿。“啊——!”刀疤脸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鲜血瞬间染红了他的裤腿。
他抱着腿在地上打滚,另外几个人都看傻了。他们大概没想到,
我这样一个看起来瘦弱的女子,下手竟然这么狠。“愣着干什么!给我上!抓住她!
”刀疤脸嘶吼道。剩下的人反应过来,恶狠狠地朝我扑来。我虽然没什么武功,
但前世好歹也练过几年跆拳道,加上这几天吃得饱,
力气比他们这些饿了好几天的灾民要大得多。我仗着身形灵活,在几人之间闪躲,
手中的匕首专往他们身上招呼。不求致命,只求让他们失去行动力。很快,
那几个人身上都挂了彩,躺在地上哀嚎。解决掉他们,我走到那个少年面前,
朝他伸出手:“还能走吗?”少年抬起头,狼一样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没有说话,
也没有动。我叹了口气,从空间里拿出一个馒头递给他:“吃吧。”闻到食物的香气,
少年的喉结动了动,但他依然没有接。“不吃就扔了。”我作势要收回手。他终于动了,
一把抢过馒头,狼吞虎咽地塞进嘴里,仿佛饿死鬼投胎。看着他噎得直翻白眼,
我又拿出水囊递给他。他这次没有犹豫,接过水囊,咕咚咕咚喝了大半。一个馒头下肚,
他似乎恢复了些力气,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我叫沈安。”他看着我,声音沙哑,
却异常坚定,“你救了我,从今天起,我的命就是你的。”3.我没想到,我一时的心软,
竟然给自己捡了个“忠犬”保镖。沈安的身世很可怜,他本是京城一个武将家的孩子,
后来父亲遭人陷害,满门抄斩,只有他被家里的老仆拼死送了出来。一路南下逃亡,
老仆也病死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因为怀里揣着家里最后的几两碎银,才被那几个地痞盯上。
他说这些的时候,语气很平淡,仿佛在说别人的故事。
但我能从他紧握的拳头和泛红的眼眶里,看到他内心深藏的仇恨。我没有多问,
只是给了他一碗热腾腾的肉粥。一碗粥下肚,我们之间的关系似乎拉近了不少。
他不再像之前那样沉默寡言,偶尔会主动跟我说几句话。比如,他会告诉我,
哪种野菜可以吃,哪种蘑菇有毒。也会在晚上我睡觉的时候,主动守在外面,
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的动静。有了沈安的加入,我的逃荒之路,似乎变得不那么孤单了。路上,
我们又遇到了几个和父母走散的孤儿。最大的女孩叫阿春,十岁,最小的男孩叫石头,
才五岁。他们衣衫褴褛,饿得皮包骨头,缩在一个破庙的角落里瑟瑟发抖。看到他们,
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我没忍心,又一次动了恻隐之心。我用几个馒头,换来了他们的追随。
于是,我们的小队伍,从两个人,壮大到了五个人。我,沈安,阿春,石头,
还有一个七岁的男孩叫豆子。我们成了一个临时的小家庭。我成了他们的“晚姐”,
负责提供食物和决策。沈安成了我的“副手”和保镖,负责安全。阿春则像个小大人一样,
照顾着两个弟弟。为了不暴露空间,我每次拿出食物,都说是以前用积蓄换的,
藏在了一个秘密的地方。沈安他们虽然有所怀疑,但都很默契地没有多问。他们只知道,
跟着我,就能活下去。这种被人无条件信任的感觉,很奇妙,也很温暖。我开始觉得,逃荒,
似乎也不是那么可怕了。又走了大概半个月,我们终于穿过了灾情最严重的区域,
来到了一片相对安宁的山区。这里虽然也受了旱灾影响,但因为地处偏僻,靠山吃山,
情况比外面好了不少。我们在一个山谷里,发现了一个废弃的村落。村子不大,
只有十几户人家,房子大多已经倒塌,但还能看出基本的轮廓。村子后面有一条小溪,
虽然已经快要干涸,但溪底还有些湿润的泥土,说明地下水还算丰富。最重要的是,
这里很隐蔽,四周环山,只有一条狭窄的小路可以进出。简直就是个天然的世外桃源。
我当即决定,我们就在这里安家了。这个决定,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连日来的奔波,
让所有人都疲惫不堪,他们太需要一个能称之为“家”的地方了。定下来之后,
我们就开始了热火朝天的重建工作。沈安带着豆子和石头,负责清理倒塌的房屋,
寻找可用的木材和石料。我和阿春,则负责整理出一块相对平坦的土地,准备开荒种田。
空间的优势,在这一刻,体现得淋漓尽致。我从王家搜刮来的锅碗瓢盆、锄头镰刀,
全都派上了用场。白天,我们一起干活。晚上,我就悄悄进入空间,整理物资。
王大山的那些书,被我拿出来当引火的材料。刘氏藏的那些腊肉咸鱼,
成了我们改善伙食的大餐。每当看到孩子们围着篝火,吃着香喷喷的烤肉,
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时,我都会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感。这或许就是我一直想要的生活。
没有算计,没有压迫,只有一群值得信任的伙伴,一起为了活下去而努力。4.开荒种田,
最重要的是种子和水源。种子我有。刘氏的床底下,不仅有大米和黄豆,
还有一小袋菜籽和一些谷种。虽然不多,但省着点用,也够我们开辟一小块菜地和麦田了。
水源是个大问题。村后的那条小溪,水流越来越小,眼看就要断流了。我们尝试着往下挖,
希望能挖到地下水,但挖了好几天,也只挖出一些潮湿的泥土。眼看着地里的菜苗因为缺水,
一天天变得蔫头耷脑,大家的心情也变得沉重起来。就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空间,
又给了我一个巨大的惊喜。那天晚上,我照例进入空间清点物资,无意中发现,
在空间的角落里,竟然出现了一口泉眼。泉眼不大,只有碗口大小,
正汩汩地往外冒着清澈的泉水。泉水汇聚成一个小水洼,水洼里的水,清澈见底,
散发着一股沁人心脾的甘甜。我激动得差点跳起来。这简直就是久旱逢甘霖!
我迫不及待地用手捧起一些泉水喝了一口。泉水入口,清冽甘甜,
一股暖流瞬间传遍四肢百骸,连日来的疲惫都一扫而空。这绝对不是普通的泉水!
我尝试着将泉水装进水囊,带出空间,发现完全可行。第二天,
我谎称在山里找到了一个新的水源,然后每天晚上,都悄悄地从空间里取水,
灌溉我们的菜地和麦田。奇迹发生了。那些原本已经快要**的菜苗,
在得到空间泉水的浇灌后,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重新变得绿意盎然,生机勃勃。而且,
它们的生长速度,也比正常的作物要快得多。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们的菜地里,
就已经硕果累累。青翠欲滴的黄瓜,圆滚滚的冬瓜,红彤彤的番茄,挂满了枝头。
麦田里的麦子,也长得比别处的要高,麦穗饱满,预示着一个丰收的季节。
看着这片亲手创造出来的绿色家园,所有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和希望。我们,
终于在这片荒蕪的土地上,扎下了根。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的世外桃源,
也建设得越来越好。我们修复了三间还算完好的石屋,作为我们的住所。又用木头和茅草,
搭建了一个仓库和一个牲口棚。附近的山上,猎物还算丰富。沈安用我提供的铁器,
做了几把简易的弓箭和陷阱,时不时就能带回来一些野鸡和兔子,给我们改善伙食。
他身上的伤,在充足的食物和空间泉水的调养下,也已经完全好了。他的个子抽条得很快,
原本瘦削的身体,也变得结实起来。眉宇间,已经有了一丝少年将军的英气。
他依然沉默寡言,但看我的眼神,却越来越炙热。我知道,这不仅仅是报恩,
还夹杂着一些别样的情愫。但我没点破。现在还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我们能活下去,
才是最重要的。除了打猎,沈安还担负起了教豆子和石头练武的责任。他虽然年纪不大,
但毕竟是将门之后,一招一式,都有模有样。两个小家伙也学得有板有眼,每天哼哼哈哈的,
给这个宁静的山谷,增添了不少活力。阿春则成了我的得力助手,她心思细腻,做事认真,
把我们的家打理得井井有条。我们的生活,富足而安宁。我们有了吃不完的粮食和蔬菜,
有了坚固的房子,有了可以抵御野兽的栅栏。我们甚至还奢侈地养了几只鸡和一头猪,
都是沈安从山里抓回来的幼崽。看着眼前这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我常常会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几个月前,我还是那个在王家受尽欺凌、食不果腹的童养媳。
而现在,我却成了这个小小世外桃源的女主人。命运,真是奇妙。丰收的季节,很快就到了。
金黄的麦浪,在山风的吹拂下,层层叠叠,煞是好看。我们全员出动,开始收割麦子。
虽然只有一小片地,但收获却超出了我们的想象。饱满的麦粒,堆在打谷场上,
像一座金色的小山。我们把麦子磨成面粉,蒸出了第一锅白白胖胖的大馒头。
当那股浓郁的麦香,飘散在山谷里时,所有人都流下了激动的泪水。这是我们用自己的双手,
种出来的粮食。是希望,也是未来。为了庆祝丰收,我破天荒地从空间里,
拿出了那罐从王二河床底下搜刮来的麦芽糖。孩子们欢呼雀跃,每人分到一小块,
舔得无比珍惜。那天晚上,我们点燃了篝火,围坐在一起,吃着烤肉,喝着肉汤,
唱着不成调的歌。看着身边一张张洋溢着幸福的笑脸,我举起手中的水碗,对着漫天的星辰,
轻声说道:“敬我们自己,敬我们的新生活。”“敬晚姐!”“敬新生活!
”沈安和孩子们也举起碗,清脆的碰撞声,在寂静的山谷里,回荡了很久。那一刻,
我真切地感受到,我不再是孤单一个人了。我有了家人,有了牵挂。5.安稳的日子,
过了大概半年。这半年里,外面的世界,依然是一片混乱。听说旱灾之后,
又爆发了蝗灾和瘟疫,死了更多的人。朝廷的赈灾粮,层层盘剥下来,到灾民手里的,
连一成都不到。各地都爆发了流民暴动,烽烟四起。这些消息,都是沈安偶尔下山,
去附近的集镇打探回来的。我们的小山谷,因为地处偏僻,暂时还算安全。但我们都知道,
这种安宁,随时可能被打破。为了应对可能到来的危险,我们开始加固村子的防御。
沈安带着人,在进村的唯一路口,设置了陷阱和路障。我们还在村子周围,
修建了高高的围墙和瞭望塔。我空间里的那些铁器,被沈安改造成了各种武器,
长矛、砍刀、弓箭,应有尽有。我们的队伍,也从最初的五个人,慢慢壮大到了二十几人。
都是些逃难至此、走投无路的可怜人。有失去父母的孤儿,有被夫家抛弃的女人,
也有一些老实本分的农民。对于每一个想加入我们的人,我都会亲自考察。心术不正的,
一概不要。留下来的,都是些善良、勤劳、知道感恩的人。人多了,干活的劲头也足了。
我们开垦了更多的荒地,修建了更多的房屋。我们的山谷,从一个废弃的村落,
变成了一个初具规模的小型堡垒。我成了这个堡垒当之无愧的“首领”。
他们叫我“林谷主”。我没有拒绝,因为我知道,我必须承担起这份责任。
我要保护我的家人,保护这片来之不易的家园。这天,我正在仓库里清点粮食,
沈安突然神色凝重地走了进来。“晚姐,山下来了几个人,看着像是逃难的,
但行迹有些可疑。”我放下手中的账本,跟着他走上了瞭望塔。山谷的入口处,
果然有五六个身影,正鬼鬼祟祟地朝我们这边张望。他们衣衫褴褛,面黄肌瘦,
看起来确实是灾民。但他们的眼神,却不像普通灾民那样麻木和绝望,
反而带着一种贪婪和算计。我皱了皱眉,总觉得这几个人有些眼熟。
我拿起沈安用竹筒做的简易望远镜,仔细观察。当我看清其中一个女人的脸时,我的瞳孔,
猛地一缩。那个女人,虽然瘦得脱了相,头发也像枯草一样,但那张刻薄的脸,那双三角眼,
我化成灰都认得。是我的好婆婆,刘氏!她身边,是她的两个宝贝儿子,王大山和王二河。
还有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和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时隔近一年,我竟然会在这里,
再次见到他们。我的心,瞬间被一股滔天的恨意所填满。
那些被欺辱、被打骂、被当成货物一样卖掉的记忆,如潮水般涌上心头。我死死地握住拳头,
指甲深深地嵌进肉里。沈安察觉到我的异样,担忧地问:“晚姐,你认识他们?
”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翻涌的情绪,声音冷得像冰:“何止是认识,
他们是我的‘亲人’啊。”6.“亲人?”沈安不解。我没有多做解释,
只是冷冷地看着山下那几个人。他们似乎也发现了我们,开始朝着这边大喊大叫。“喂!
上面的人!给口吃的吧!我们快饿死了!”“行行好吧!给点水喝也行啊!”喊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