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笺海棠,一生念

半笺海棠,一生念

主角:沈景琛玉簪花沈念卿
作者:翻瓶盖

《半笺海棠,一生念》精选章节

更新时间: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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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踹开陈旧掉漆的朱漆木门时,鞋跟磕在门臼的石缝里,震得脚踝发麻。

铁锈味混着潮湿的樟香像只无形的手,我猛地捂住口鼻——这是沈宅,

我外婆林念守了一辈子的老房子,如今成了我这个孤女唯一的遗产。门轴“吱呀”惨叫,

我刚把行李箱拖过门槛,身后就传来“砰”的巨响,整扇门严丝合缝地合上,

连带着院里的天光都暗了半截。我来到老洋房的阁楼里,膝盖抵着冰凉的木地板,

鼻尖萦绕着樟木与旧时光混合的香气。阁楼的老虎窗,漏进一束秋日晨光,

正好落在我沾满灰尘的帆布手套上——作为民俗博物馆的研究员,我整理外婆遗物时,

总带着职业性的细致,连工具箱里的镊子、软毛刷,都按博物馆藏品修复的标准摆放整齐。

指尖刚触到那个铜锁斑驳的木箱,就被箱沿深褐色的木纹迷引住了。这是外婆的“百宝箱”,

小时候我总缠着外婆要钥匙,外婆却总笑着说“等你长大了,再看”。钥匙串着红绳,

挂在锁扣上,红绳褪色得近乎发白,却依旧坚韧,晃悠悠的,像个悬了半世纪的谜语。

我屏住呼吸打开了锁,铜锁“咔嗒”一声轻响,仿佛打开了时光的闸门。

箱底垫着的杭绸早已褪成米黄色,边角磨出细密的毛边,

她原以为会看到外婆常说的那对银镯子——那是太外婆传下来的,镯身刻着缠枝莲纹,

外婆总说“以后给你当嫁妆”,可箱子里没有银镯的踪影,取而代之的,

倒是一沓用红绳捆得整整齐齐的信。信封是民国时期常见的牛皮纸,边缘微微发脆,

“致念念”三个字用钢笔写就,笔迹透着民国文人的清挺,又藏着几许温润,

像极了博物馆里收藏的民国文人手札。我指尖捻过信纸——嘿,

这纸真是民国二十年代特有的竹浆纸,纤维粗粝却韧性十足。我馆里最近刚收过一批,

同期的书信档案,触感分毫不差,而外婆的信件质地,甚至更胜一筹!晨光里,

我忽然注意到最上面那封信的封口处,

沾着一点极淡淡的海棠花粉痕迹——外婆晚年在院子里种满了海棠,每年暮春,

花瓣总会落得满院都是。外婆沈念慈的小名叫念念,

这还是我十岁那年听邻居张奶奶随口提过一句。

张奶奶总说“你外婆年轻时是‘海棠巷一枝花’,连小名都这么娇俏”。可当时,

我只当是老人家的一句玩笑话,此刻看着信封上的字迹,心脏忽然跳得有些快。

我捏着信纸边角的动作格外轻,生怕力气大了把脆得像酥皮点心的纸弄破,墨痕却依旧精神,

黑得发亮,透着写信人落笔时的郑重:“念念,今早过海棠巷,那株老海棠开得快溢出来了,

粉白的花瓣堆在墙头,像你去年生辰时戴的珠花。你说花瓣落在蓝布衫上最好看,

我特意捡了几片半开的,压在信里,现在摸起来还软乎乎的,带着点晨露的潮气。”对了,

你窗台上的绣绷收了吗?上次见你绣的海棠帕子,针脚比春日新抽的柳条还细。”没日期,

没署名,只有零零碎碎的日常,以及藏不住的的思念,字里行间透着一股随性又亲昵的劲儿。

我忽然想起外婆书桌的抽屉里,确实有一方没绣完的海棠帕子,丝线都褪成了浅粉色,

她小时候总拿来当书签。我接着往下读,

第二封信写的是秋日听雨的场景:“今日北平落了第一场秋雨,燕大的银杏叶被打湿了,

贴在图书馆的窗玻璃上,像打翻了的金箔。我翻到你上次标注的‘梧桐更兼细雨’,

忽然想起你说‘兼’字比‘加’字好,多了层缠缠绵绵的意思。食堂的南瓜粥熬得很稠,

我替你打了一碗,等了半小时也没见你来,后来才知道你被系里叫去整理古籍了。

粥凉了没法喝,我倒给了门口的流浪猫,它蹭了蹭我的裤腿,倒像是替你谢我。

”我一口气读了半沓,发现这些信足足写了十年,内容从春花秋月到读书听曲,

字里行间全是温柔的惦记,可就是没提寄信人是谁,也没说为啥两人不能见面。

最让我在意的是倒数第三封信,里面夹着张褪色的老照片。照片上,

是个穿学生装的年轻女子,眉眼跟外婆年轻时一模一样,身边站个戴眼镜的男子,身板挺直。

可脸?却被人用刀片仔仔细细划掉了,只剩一片模糊的空白。第2章笺底红痕,

棠边旧影我抱着信蹲在地板上,膝盖都麻了。我用放大镜仔细查看,

发现照片的背面有个极淡的指印,

边缘还沾着一点红墨水——那是外婆批改作业时常用的墨水。我找了个旧蒲团坐下,

靠着堆满旧书的书架,一口气又读了剩下的半沓信,信里全是这样细碎的日常,

没有轰轰烈烈的誓言,却处处是牵挂。指尖渐渐被纸张的凉意浸透,心里却暖融融的。

我发现这些信的跨度足足有十年,最早的字迹清俊利落,

带着年轻人的飞扬;后期的字迹渐渐沉稳,笔画间多了些隐忍的弧度,

显然写信人经历了不少风霜。我的手指抚过信中“《漱玉词》”三个字,

忽然想起外婆的床头总摆着一本线装版《漱玉词》,书页边缘被翻得发卷,

其中“寻寻觅觅”那页,还夹着一片压平的干枯海棠花——我以前总以为是外婆随手夹的,

现在想来,或许另有深意。我拿起一封拆开,这是民国二十七年的一封信,字迹有些潦草,

墨水也晕开了几处,像是在匆忙中写就:“念念,时局乱了,学校要组织南迁,

我或许要去重庆。你别怕,我托了李师兄照拂你,他是本地人,门路广。你的绣线快用完了,

我在信里夹了张布庄的票子,记得买那种苏州产的花线,颜色正。别总熬夜整理古籍,

油灯伤眼睛,我给你带的那盒雪花膏,睡前记得涂。”这封信没有提归期,

也没说去重庆做什么,只字片语都透着不安。我又紧接着拆开其他的信封,

民国三十一年的信则短了许多,纸也换成了粗糙的草纸,显然物资匮乏:“念念,见字如面。

这里一切安好,只是常下夜雨。我译的书出版了,寄了一本到学校,署名是‘景’,

你若看到,便知是我。海棠该开了吧?记得别摘刚开的花,让它多开几天。”我忽然愣住,

“景”这个字,让她想起昨天整理外婆的教案时,看到过一张夹在里面的旧书签,

背面就刻着一个小小的“景”字,当时她只当是外婆的学生送的。

外婆退休前是中学国文老师,一辈子温温柔柔的,连批评学生都透着书卷气,

从没提过半个“感情”的字。学生们都说沈老师是“孤高的海棠”,

我也一直以为外婆就这么优雅了一辈子。可这些信里的牵挂,细得像绣花针,

密密麻麻扎在纸页上。我掏出手机拍下照片放大——被划掉的男子轮廓还能看出挺拔的肩线,

跟信里那清秀的字迹莫名配得不行。“到底是谁啊……”我对着空阁楼小声嘀咕,

窗外的麻雀扑棱棱飞走了,倒像是把答案带远了。此刻信纸的温度透过指尖传来,

我突然反应过来——外婆说的“有些人”,从来都不是泛泛而谈。第3章棠笺封火,

影归尘我把照片放在膝头,阳光透过老虎窗照在上面,模糊的空白处,仿佛渐渐浮现出人影。

我忽然想起外婆晚年,总爱坐在院子里的海棠树下,看着某个方向发呆,

嘴里念叨着“当年要是再勇敢点就好了”。那时候,外婆已经有些糊涂,

我只当是老人的胡话,现在想来,那些没头没尾的话里,藏着多少没说出口的心事。

我翻到最后一封信,是民国三十六年写的,纸页已经泛黄发脆,字迹却格外用力:“念念,

我回北平了。燕大的紫藤花架还在,只是少了当年的热闹。李师兄说你去了南洋,

我去码头问了好几趟,都没找到你的船期。或许这样也好,南洋温暖,比北平的冬天舒服。

我把你的《漱玉词》放在了图书馆的老位置,夹在《昭明文选》和《全唐诗》之间,

那是你以前最喜欢待的地方。若你回来,记得去取。”信的末尾没有署名,

只有一个小小的海棠花涂鸦,和外婆绣品上的图案一模一样。我把信按时间顺序理好,

红绳在指尖绕了两圈,忽然注意到最下面那封信的封口处,有个极淡的火漆印痕迹,

形状像是一枚小小的印章。我拿出随身携带的放大镜,凑近了仔细看,

隐约能辨认出“景琛”两个字的轮廓。

这个名字让她心头一跳——上周整理博物馆新收的民国翻译家档案时,我见过这个名字,

顾景琛,擅长英法双语,年轻时曾在燕大任教,抗战时期参与过秘密文献翻译,

战后就没了记载。窗棂突然响起,指甲刮擦玻璃的尖响,不是一下,是一下接一下,

像有人急着进来,又怕碰碎了窗上的老琉璃。我攥紧手里的信,指节捏得发白,

转身时正好看见二楼楼梯口飘下一道月白色的影子。声音冷得像冬夜的井水,

顺着我的后颈往下淌。我抬头,撞进一双浸在寒雾里的眼睛——男人倚着雕花栏杆,

长衫袖口绣着早失传的缠枝莲,针脚细密得不像男人的衣物。他的皮肤白得透明,

能看见下颌线下方淡青色的血管,

最让我头皮发麻的是他脚下:紫檀木楼梯被天光浸出温润的光泽,却独独没有他的影子。

“谁!!!”我握紧了信封,纸张边缘割得指尖生疼,一滴血珠滴在楼梯上,像被烫到似的,

瞬间渗进发黑的木纹里。男人的目光落在我流血的指尖,喉结剧烈滚动了一下,

没等我看清他的表情,整个人就像融在水里的墨,消失在楼梯转角。我追到楼梯口时,

只闻到一股淡淡的檀香,混着旧书的霉味,在空气里打了个旋就散了。

扶手上还残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凉意,像刚有人在这儿靠过。我低头看了看指尖的血珠,

那道伤口已经不疼了,只是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攥住,闷得发慌。我想起信里的“景琛”,

想起燕大的紫藤花架,想起外婆绣品上的海棠花,

这些碎片突然在脑子里拼出一个模糊的轮廓——那个没署名的写信人,

那个让外婆念叨了一辈子的“念念”,还有这个突然出现又消失的男人,

他们之间到底藏着怎样的故事?我回到书桌前,把那枚火漆印痕迹对着光反复看,

忽然想起外婆遗物里有个旧木盒,里面装着她年轻时的首饰,或许里面会有线索。

我起身去储物间翻找,木盒被压在一堆旧衣物下面,打开时,

黄铜搭扣发出“咔嗒”一声轻响,盒底果然躺着一枚小巧的青田石印章,

印文正是“景琛”二字。第4章印心棠影,隔世声兴许是自己看信看的太入神,

出现了幻觉,平复了心情后,返回去继续整理外婆的旧物。整理了好一会,

蹲点太久她猛地站起身,膝盖因为蹲得太久有些发麻,差点碰倒身边的旧木箱。

阁楼的风从老虎窗吹进来,带着院子里海棠花的香气,

她忽然想起外婆临终前的样子——外婆靠在病床上,抓着她的手,气若游丝地说:“晚晚,

箱子里的东西……替我好好收着,别弄丢了……”当时我只顾着哭,根本没多想,

现在才明白,外婆说的“东西”,根本不是那对银镯子。我抱着信蹲回蒲团上,

膝盖的麻意还没消退,心里却乱成了一团麻。外婆教了三十年的语文课,桃李满天下。

自己从小跟着外婆长大,从没听外婆提过半个关于“感情”的字,

甚至没见过外婆跟哪个男性走得近。我记得小学时问过外婆:“外婆,我外公呢?

”外婆只是摸了摸我的头,指着院子里的海棠花说:“你外公就像这海棠花,开过就落了,

却留下满院香气。”那时候我以为外公早就去世了,直到后来翻户籍档案,

才发现外婆的婚姻状况一栏写着“未婚”,我当时吓了一跳,问外婆怎么回事,

外婆却避而不答,只是给她削了个苹果,转移了话题。现在想来,外婆的一生,

远比我知道的要复杂。我翻出手机,把那张模糊的照片拍下来放大,

被划去的男子轮廓依稀能看出挺拔的肩线,穿着笔挺的西装,站姿端正,

像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文人。我又对比了信上的字迹,笔锋清挺,收笔带钩,

跟我在博物馆档案里看到的顾景琛手迹莫名的很配。我忽然想起外婆的旧书桌,

抽屉里总锁着一个小小的木盒子。以前我问过外婆里面是什么,外婆说“是重要的东西”。

我立刻起身下楼,老洋房的楼梯踩上去“咯吱”作响,像是在抱怨她的匆忙。

书桌在客厅的角落,铺着洗得发白的蓝布桌布,抽屉上的小铜锁跟阁楼木箱的锁是一对,

钥匙同样串在红绳上。我打开抽屉,木盒子就放在最里面,打开一看,里面没有金银珠宝,

只有一沓同样没寄出去的信,收信人写着“重庆顾先生收”,

地址却只写了“燕大旧址转”,模糊不清。外婆临终前插着氧气管,脸颊因为生病有些浮肿,

却依旧保持着整洁,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我坐在病床边,握着外婆枯瘦的手,

那双手曾经教我写毛笔字,给我缝过年衣,此刻却连握紧的力气都没有。外婆说话气若游丝,

每说一个字都要喘口气,却反复攥着我的手说:“晚晚啊,拾光易逝,执念难消……有些人,

错过了就是一生。”那时候我忙着掉眼泪,只当是老人对岁月的感慨,

甚至还安慰外婆:“您别想太多,好好养病,等您好了,我们一起去看海棠花。

”外婆只是笑了笑,眼角流出一滴眼泪,没再说话。现在想来,那些话根本不是什么感慨,

而是外婆藏了一辈子的心事,是想对我说,却没说完的故事。接下来的三天,

我活在一场惊悚的拉锯战里。手机在宅子里没有任何信号,

大门无论我用多大的力气都推不开,仿佛门外焊死了铁门。男人从不伤人,

却总在我最放松的时候出现。深夜,我蜷在沙发上打盹,

会听见钢笔在纸上划过的“沙沙”声,睁眼时桌上只剩一张写着“离开”的便签,

字迹和外婆遗物里的旧信一模一样;我在厨房煮泡面,灶膛里的火会突然“腾”地旺起来,

转头就看见他站在柴火堆旁,火光照亮他半张脸,

眉骨的弧度竟和我钱包里外婆的旧照片有几分相似。第四天清晨,

我被阁楼传来的“咚”声惊醒。踩着吱呀作响的楼梯往上走,灰尘在天光里飘成细小的银线,

空气里的樟香越来越浓。阁楼的角落里摆着个半开的樟木箱,箱盖还在微微晃动,

我伸手一掀,一沓泛黄的信“哗啦”掉在脚下,最上面那封的邮票是民国二十年的,

边角磨损得厉害,收信人写着“念念亲启”,寄信人只署了个“景”字。我蹲在地上拆信,

指尖触到信纸的瞬间,突然感到一阵刺骨的寒意。第一封信的字迹清隽有力:“念念,

宅子里的玉簪花快开了,你在法国学画的日子,莫要太思念。等你明年回来,

我们就用这花插满头,风一吹,定比你画里的仙子还美。

”落款是“景琛民国二十年三月”。景琛?沈景琛?

我猛地想起外婆临终前含糊不清的话:“沈宅的瓦檐滴红水时,把信给景琛……”话音未落,

身后突然传来瓷器碎裂的脆响。我回头,男人站在阁楼门口,长衫下摆沾着泥点,

原本干净的额角多了道深可见骨的血痕,

正往下滴着暗红的血珠——和信里第三十七封写的“前线被炸伤额角,幸而未死”完全吻合。

“你怎么会有这些?”他的声音发颤,伸手想碰那些信,指尖却穿了过去。

我这才发现他的身影比之前淡了许多,像被风吹得快要散架的纸人。“念念是我外婆。

”我抓起最后那封没封口的信,纸角沾着的褐色血渍突然变得温热,

“她守着这房子等了你一辈子。”信的背面是外婆晚年补写的话,

字迹抖得不成样子:“景琛,我回来了,可你在哪?我在宅子里种了满院玉簪,春去秋来,

花开花落,我等你等到头发都白了。”男人的身体剧烈晃动起来,阁楼的天窗突然漏进雨丝,

落在瓦片上的雨水竟泛着淡红,像血。“我等了念念七十年。”他的眼睛红得要滴血,

“那年我从台儿庄的死人堆里爬出来,拖着断腿回来看她,却看见宅子里住了陌生的男人,

晾衣绳上挂着女人的衣裳……我以为她不等我了,就守在这里,看着这房子,看着那些人,

等着看她幸福。”我心里“咯噔”一下——不对。

律师给我的公证书备注里写得清清楚楚:沈宅在民国三十八年被充公,

一直到改革开放后的1982年,外婆才东拼西凑赎回来。他看见的“陌生人”,

根本不是外婆的新欢,是当年占用宅子的干部家属。“不是的!她没有嫁人!

”我扑过去想抓住他的胳膊,指尖却穿过一片冰冷的雾气。

他的目光落在我锁骨处的朱砂痣上,突然僵住,伸手想碰,又怕烫到似的缩了回去。

“这颗痣……”他的声音软得像化了的糖,“念念说,这是我用胭脂给她点的定情痣,

下辈子凭着这颗痣,就能认出彼此。”这句话像根针,猛地扎进我的记忆。

小时候我总缠着外婆问这颗痣的来历,她总摸着我的锁骨哭,说“是给你外公留的记号”。

那时候我以为外公是早逝的普通老人,直到现在才知道,她的“爷爷”,

是个困在老宅七十年的孤魂。阁楼里突然飘起浓郁的玉簪花香,呛得我眼泪直流。

无数细碎的画面钻进我的脑子里:民国二十六年的夜晚,穿学生装的外婆抱着画板,

踮脚给站在门口的沈景琛戴玉簪花,他军装的铜扣蹭得她脸颊发红;1970年的冬天,

头发花白的奶奶坐在院子里,把冻得僵硬的手贴在冰冷的楼梯扶手上,轻声说“景琛,

今天好冷”;还有台儿庄的战场,沈景琛捂着流血的额角,从怀里掏出奶奶的照片,

子弹穿透他胸膛的瞬间,他还在呢喃“晚卿,等我”。“我以为你不会等我。

”他的身影越来越淡,眼泪落在信纸上,晕开了七十年前的血痕,“我不敢见你,

怕你怨我回来得太晚,怕你已经有了新的生活。我就守在这宅子里,看着你种玉簪,

看着你对着空房子说话,看着你慢慢变老……”“我外婆到死都在等你!”我嘶吼着,

指甲掐进掌心,血珠滴在信上,和他的眼泪混在一起,“她赎回购宅的那天,

在门口跪了三个小时,说‘景琛,我接你回家’!她临死前还抓着我的手说,

瓦檐滴红水的时候,你就会回来!”瓦檐上的红水越滴越急,像在号哭。

沈景琛的目光扫过那些信,扫过我锁骨的痣,突然笑了,

笑得比哭还难看:“原来我们都在等,却都怕打扰了对方。

”他的手终于碰到了那封带血的信,指尖刚触到纸页,整个人就开始变得透明,“念念,

下辈子,别让我找这么久。”玉簪花香突然浓烈到让人窒息,我猛地捂住口鼻,再睁眼时,

阁楼里只剩下我一个人。那些信变成了灰烬,从我的指缝里漏下去,

只有半片干枯的玉簪花瓣还留在掌心,触感温热,像还在呼吸。我跌跌撞撞跑下楼,

大门竟然开着,门外的玉簪花丛开得正好,粉白色的花瓣上沾着红水似的露珠。

手机突然“叮咚”响了一声,信号满格,是律师发来的补充资料:沈景琛,民国陆军少校,

民国三十一年牺牲于台儿庄战役,遗体未寻回,

沈宅是他战前用全部积蓄为未婚妻林念购置的婚房。

“牺牲于民国三十一年……”我瘫坐在门槛上,浑身发冷。民国三十一年是1942年,

可他说自己从台儿庄爬回来过——原来他根本不是活着回来的,那是他的魂魄,

在战场上离体后,凭着对念念的执念飘回了沈宅。他看见的“陌生人”,

是1949年后住进宅子的人,而外婆,那时候还在乡下躲避战乱,根本没回过沈宅。

掌心的花瓣慢慢化作红粉,被风吹散。我摸着门楣上“沈宅”二字,指腹蹭过剥落的金漆,

突然感到身后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你一个人在这儿哭什么?”我猛地回头,

撞进一双熟悉的眼睛——男生穿件洗得发白的白T恤,额角有块浅浅的疤,笑起来时,

眉骨的弧度和沈砚之一模一样。他手里拎着个帆布包,背上还背着把旧吉他,

“我是隔壁巷口开琴行的,听说沈宅要租出去,我想租个院子放琴,顺便帮你守着宅子。

”“你叫什么名字?”我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沈念卿。

”他从帆布包里掏出瓶矿泉水递给我,指尖的温度是热的,“我爷爷给我起的名字,

说要记住一个叫念念的故人。”我接过矿泉水,瓶身上的水珠滴在我的手背上,

像沈景琛最后落在我掌心的眼泪。沈念卿蹲下身,看着院子里的玉簪花,

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对了,我爷爷临终前让我把这个交给沈宅的主人,

说这是他七十多年前没寄出去的信。”信封上的字迹清隽有力,

和我在阁楼里看到的一模一样,收信人写着“林念亲启”,寄信人是“沈景琛”。

信封没有封口,里面只有一张泛黄的照片——民国二十六年的沈砚之和林念,

站在沈宅的门口,外婆抱着画板,沈景琛手里攥着朵玉簪花,两个人笑得比院里的花还灿烂。

照片的背面,是景琛的字迹,墨迹已经发淡,却依旧清晰:“念念,

我在台儿庄的战壕里给你写这封信,子弹擦着我的耳朵飞过,我不怕死,就怕你等我。

如果我没能回去,你就找个好人家嫁了,别守着空宅子。但如果有下辈子,

我一定早点找到你,再也不分开。”沈念卿蹲在我身边,

指着照片里的沈景琛说:“我爷爷说,这是他太爷爷,当年牺牲在台儿庄,

连遗体都没找回来。我太奶奶守了一辈子寡,临终前说,沈宅的玉簪花开的时候,

太爷爷就会回来。”我突然明白过来——沈景琛的遗体,最后被他的战友带回了家乡,

成了沈念卿的太爷爷;而我的奶奶,守着空宅,等着一个永远不会回来的魂魄。他们两个人,

隔着生死,隔着误会,隔着七十年的时光,都在等着对方,却不知道,他们的执念,

已经化作了血脉,代代相传。“这宅子不租了。”我站起身,抹掉脸上的眼泪,

“但你可以住进来,院子给你放琴,房租就用你的吉他声抵。”沈念卿眼睛一亮:“真的?

”“真的。”我看着他额角的疤,突然笑了,“不过你得答应我,

每天晚上给我弹一首《玉簪花》,我外婆最喜欢这首歌。”他点点头,从背上摘下吉他,

调了调弦,悠扬的旋律从琴弦上飘出来,和院子里的玉簪花香混在一起。**在朱漆木门上,

看着沈念卿的侧脸,突然感到一阵温暖的风从院子里吹过,撩起我的头发。风里,

仿佛有个冷得像井水的声音,轻轻说了句:“念念,我找到你了。”我回头,

院子里的玉簪花在风里轻轻摇晃,粉白色的花瓣落在沈念卿的吉他上,像一只无形的手,

轻轻拂过琴弦。沈念卿抬头冲我笑了笑,阳光落在他的脸上,额角的疤被照得发亮,

和照片里的沈景琛,渐渐重合在一起。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里的沈宅灯火通明,

奶奶穿着婚纱,沈景琛穿着军装,站在院子里的玉簪花丛中。他们手牵着手,

冲着我和沈念卿笑。沈景琛举起手里的玉簪花,别在外婆的头发上,

声音温柔得能滴出水:“念念,这辈子,我再也不放开你的手了。”我猛地惊醒,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床前的地板上,像一条银色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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