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寒夜桥洞啃泥灰我叫阿旺,后来他们都喊我熙旺。这个名字是爸爸傅隆生取的,他说,
熙是晨光,旺是兴旺,他要我们这群没人要的野崽子,都能活成响当当的人。
我忘了自己具体是哪一年生的,只记得1985年的冬天,冷得邪乎。
澳门街头的风像淬了冰的刀子,刮在脸上生疼,我带着弟弟熙蒙,缩在桥洞底下,
啃着别人扔掉的半块硬面包。面包上沾着泥灰,咬一口硌得牙床发酸,可熙蒙吃得很香,
小脸上沾着面包屑,眼睛亮晶晶的。他比我小两岁,瘦得像根豆芽菜,
小手却死死攥着我的衣角,生怕一松手,我就不见了。那时候我大概五岁,
却已经懂得了什么叫“责任”。爹娘在一场大火里没了,我抱着襁褓里的熙蒙,
从烧塌的房子里爬出来,一路讨饭到了澳门。我不知道家在哪里,也不知道未来在哪里,
只知道,我得护着这个弟弟,他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牵挂。桥洞底下没有被子,
晚上冷得睡不着,我就把唯一的破棉袄裹在熙蒙身上,自己光着膀子,背靠着冰冷的墙壁,
把他搂在怀里。他睡得很沉,小鼻子微微张着,呼出的气暖乎乎的,吹在我的脖子上。
我睁着眼睛,看着桥洞外的月亮,心里想,要是能有一口热粥喝,要是能有一张暖和的床睡,
该多好啊。可这样的日子,对那时候的我们来说,就是奢望。每天天不亮,
我就带着熙蒙去街头乞讨。我跪在地上,磕着头,对着路过的行人喊“行行好”,
熙蒙就站在我身边,怯生生地跟着喊。遇到好心的人,会扔给我们几个铜板,
或者半块馒头;遇到凶的,会一脚把我们的破碗踢翻,骂我们“小叫花子”。有一次,
一个穿西装的男人路过,熙蒙追着他要饭,被他一脚踹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
我疯了似的扑上去,咬了他的腿一口。男人疼得大叫,抬脚就往我身上踹,一下又一下,
踹得我浑身发麻。我死死地抱着他的腿,不肯松口,直到他踢累了,骂骂咧咧地走了。
我爬起来,顾不上身上的疼,冲到熙蒙身边,把他抱起来。他的额头磕破了,流着血,
哭得抽抽搭搭的,说:“哥,我疼……”我抱着他,眼泪啪嗒啪嗒地掉在他的脸上,
我说:“弟弟不哭,哥以后再也不让你受委屈了。”那天晚上,我抱着熙蒙,
在桥洞底下坐了一夜。我看着他额头上的伤口,心里像被刀割一样疼。我发誓,
我一定要让他过上好日子,哪怕是拼了我的命。2雨夜血契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熬着,
直到1988年的那个雨夜。那天的雨下得很大,豆大的雨点砸在地上,溅起一片片水花。
我带着熙蒙躲在废弃孤儿院的走廊里,走廊的屋顶漏雨,我们缩在角落里,浑身都湿透了,
冷得直打哆嗦。突然,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和打斗声,还有男人的闷哼声。
我心里一紧,捂住熙蒙的嘴,把他拽到楼梯间的夹缝里,屏住呼吸。没过多久,
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跌跌撞撞地闯进来,他捂着肚子上的伤口,脸色惨白得像纸,
额头上的青筋暴起,看起来疼得不轻。他靠在墙上,喘着粗气,目光扫过走廊,
最后落在了我们藏身的夹缝上。他的眼神很凶,像狼一样,吓得熙蒙往我怀里缩了缩。
男人看着我们,沉默了几秒,声音沙哑地说:“小朋友,帮我个忙,去巷子口的杂货铺,
找一个穿黑大衣的男人,把这个给他。”他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用黑布包着的东西,
沉甸甸的,递了过来。我看着他肚子上渗出来的血,又看了看怀里吓得发抖的熙蒙,
心里犹豫了。雨这么大,巷子口那么远,我一个小孩子,能行吗?男人好像看出了我的犹豫,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馒头,递过来,说:“拿着,给你弟弟吃。”馒头是温热的,
散发着淡淡的麦香。我咽了咽口水,接过馒头,塞进熙蒙手里,然后接过那个黑布包,
点了点头。“小心点,别被人看见了。”男人叮嘱道。我嗯了一声,攥着黑布包,
冲进了雨里。雨水打在脸上,模糊了我的视线,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跑着,
巷子里的积水没过了我的脚踝,冰冷刺骨。我不敢停下来,生怕耽误了男人的事。
我跑了三条街,终于看到了巷子口的杂货铺,一个穿黑大衣的男人站在屋檐下,手里夹着烟。
我跑过去,把黑布包递给他,说:“是一个叔叔让我给你的。”男人接过布包,
打开看了一眼,然后抬头看了看我,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讶。他从口袋里摸出两个馒头,
塞给我,说:“回去吧,以后跟着我。”我接过馒头,愣了愣,还没来得及说话,
男人就转身走进了杂货铺。我拿着馒头,飞快地跑回孤儿院。那个受伤的男人还在,
他看到我回来,松了口气。我把馒头递给他,他摇了摇头,说:“你们吃吧。”那天晚上,
我们三个坐在孤儿院的走廊里,我和熙蒙啃着馒头,男人靠在墙上,看着雨帘,
不知道在想什么。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男人叫傅隆生,是道上响当当的人物。
而那个穿黑大衣的男人,是他的手下。雨停了之后,傅隆生的手下找来了,把他送去了医院。
临走前,他看着我和熙蒙,说:“跟我走吧,我保你们有饭吃,有衣穿。
”我看着怀里的熙蒙,他的脸上还带着泪痕,却已经睡着了。我点了点头,说:“好。
”我知道,这一步踏出去,可能再也回不了头了。可是,我别无选择。我不能让熙蒙跟着我,
一辈子做个小叫花子。3狼窝淬骨1989年,傅隆生伤好之后,把我、熙蒙,
还有另外四个在街头流浪的孤儿带回了他的住处。那是一栋隐蔽的小楼,
坐落在郊外的半山腰上,院子里有一块很大的空地,周围种着高高的杨树。我们六个孩子,
挤在二楼的两个房间里。傅隆生给我们买了新衣服,新鞋子,还给我们做了一顿丰盛的饭菜。
有红烧肉,有清蒸鱼,还有白花花的米饭。熙蒙吃得狼吞虎咽,嘴角沾着油光,
眼睛里满是满足。我看着他,心里暖暖的,觉得这一切,都值了。可是,好日子没过几天,
傅隆生就开始对我们进行训练了。每天凌晨五点,天还没亮,我们就被他从床上喊起来,
在院子里**。跑步、格斗、射击、反侦察,这些本该是成年人的课程,
硬生生压在了我们这群半大的孩子身上。傅隆生对我们很严厉,几乎到了苛刻的地步。
一个动作做错了,就是一鞭子;一次射击脱靶了,就要罚跑十公里。鞭子是用牛皮做的,
打在身上,**辣地疼,能疼得人眼泪直流。熙蒙性子倔,又有点笨,射击总是脱靶,
格斗也打不过别人,每次挨鞭子最多的就是他。有一次,训练射击,熙蒙又一次脱靶了。
傅隆生拿着鞭子,走到他面前,脸色阴沉得可怕。他举起鞭子,就要往熙蒙身上抽。
我心里一紧,冲上去,挡在熙蒙面前,说:“爹,是我没教好他,罚我吧。
”傅隆生的鞭子停在半空中,他看着我,眼神冰冷。“你要替他受罚?”“是。”我咬着牙,
点了点头。傅隆生没说话,一鞭子抽在了我的背上。“啪”的一声,
剧痛瞬间传遍了我的全身,像有一把火,烧得我后背**辣的。我死死地咬着嘴唇,
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下次再敢出错,加倍罚!”傅隆生的声音,像冰一样冷。
他走了之后,我瘫在地上,后背疼得钻心。熙蒙蹲在我身边,看着我背上的血痕,
眼泪掉了下来,说:“哥,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摇了摇头,喘着气说:“没事,
哥不疼。”其实,疼得厉害。可是,我不能让他看见。我是他的哥哥,我得护着他。
从那以后,每次熙蒙做错动作,我都会抢在傅隆生的鞭子落下前,替他受罚。我的背上,
旧伤叠着新伤,结了一层厚厚的痂,摸上去硬邦邦的,像一块铁。傅隆生看我的眼神,
渐渐变了。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对我冷冰冰的,有时候,还会亲自给我上药。他说:“熙旺,
你是块好料子,有担当,以后,你就是我的利刃。”从那以后,我有了代号,熙旺。
他们都说,我是狼王最隐秘的利刃,是那个能在黑暗里取人性命的影子。我知道,
傅隆生看重我,是因为我能替他做事,能替他管好这群弟弟。可是,我不在乎。我只在乎,
熙蒙能少受点罪。日子久了,我成了这群孩子里的老大。阿泰、阿威、仔仔他们,
都喊我旺哥。我带着他们训练,带着他们吃饭,带着他们睡觉。我像一个真正的哥哥,
照顾着他们的一切。傅隆生教我们的东西,我学得最快。格斗、射击、反侦察,我样样精通。
我能在一秒钟内,卸下别人的武器;我能在黑暗里,
准确地击中百米外的目标;我能在被人跟踪的时候,悄无声息地甩掉对方。
傅隆生越来越器重我,他经常把我叫到他的书房里,跟我说一些道上的事。他说,我们是狼,
狼就要有狼的血性,狼就要团结,就要互相扶持。我看着他,点了点头。我知道,
他说的没错。我们这群没人要的野崽子,聚在一起,就是一家人。4暗夜首刃1995年,
我十五岁,第一次跟着傅隆生执行任务。那天晚上,月黑风高,傅隆生带着我们,
去截一批货。那批货是敌对帮派的,据说很值钱。我负责开车,傅隆生坐在副驾驶座上,
叼着烟,烟雾缭绕,看不清他的表情。“熙旺,记住,你只需要开车,别的事,不用你管。
”傅隆生的声音,在车厢里响起。我点了点头,紧紧地握着方向盘。手心全是汗,
冰凉冰凉的。车子在巷子里穿梭,像一条灵活的蛇。很快,我们就到了目的地。
那是一个废弃的仓库,门口站着几个保镖,手里拿着枪。傅隆生的手下们,
悄无声息地摸了过去,很快,就传来了几声枪响。枪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刺耳,
吓得我心脏怦怦直跳。我死死地盯着前方,不敢回头,不敢去看那些血腥的场面。我知道,
我一旦回头,就再也回不了头了。没过多久,傅隆生的手下们就出来了,他们扛着几个箱子,
扔进了后备箱。“走!”傅隆生低喝一声。我立刻发动车子,踩下油门,
车子像箭一样冲了出去。身后的枪声越来越远,直到彻底消失。那天晚上,
我们成功截到了货,没有一个人受伤。傅隆生在庆功宴上,喝得酩酊大醉。他搂着我的肩膀,
说:“好小子,有出息。以后,跟着我,保你吃香的喝辣的。”我看着他脸上的笑容,
心里却没有一丝喜悦。我看着桌子上的酒肉,突然觉得一阵恶心。
我想起了桥洞底下的半块硬面包,想起了熙蒙额头上的伤口,想起了我背上的一道道鞭痕。
我知道,这条路,一旦踏上去,就再也回不了头了。我们这群人,注定要活在黑暗里,
注定要和血腥、暴力为伴。可是,我别无选择。1996年到2000年,那五年,
是我这辈子最累,却也最踏实的五年。傅隆生越来越器重我,
我成了“狼崽团”的实际领导者。我负责安排训练课程,负责照顾弟弟们的生活,
负责执行傅隆生交代的各种任务。每天凌晨五点,我准时起床,带着弟弟们在院子里跑步。
五公里,十公里,二十公里,跑得他们一个个气喘吁吁,汗流浃背。跑完步,就是格斗训练。
我一对一地教他们,纠正他们的动作,陪他们对打。我的拳头,打在他们身上,
很轻;他们的拳头,打在我身上,很重。可是,我从来不喊疼。下午,是射击训练。
我手把手地教熙蒙瞄准,教他怎么扣动扳机,怎么调整呼吸。熙蒙很笨,学了很久,
才终于能准确地击中目标。他第一次击中靶心的时候,高兴得像个孩子,跑过来,抱着我,
说:“哥,我做到了!”我拍着他的肩膀,笑着说:“我就知道,你可以的。”晚上,
我会检查他们的伤口,给他们上药。阿泰的胳膊摔破了,阿威的腿磕肿了,
仔仔的手被枪膛烫出了泡。我拿着药瓶,小心翼翼地给他们上药,
嘴里念叨着:“下次训练小心点,别再受伤了。”他们点着头,乖乖地听着。有时候,
训练结束后,我们会坐在院子里的杨树下,看着月亮,聊着天。阿泰说,
他以后想当一个厨师,做最好吃的菜;阿威说,他以后想当一个警察,抓坏人;仔仔说,
他以后想当一个医生,治病救人。熙蒙看着我,说:“哥,我以后想当一个老大,像爹一样,
保护我们所有人。”我看着他们,心里酸酸的。我知道,这些愿望,对我们来说,都是奢望。
我们这群人,这辈子,都不可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我叹了口气,说:“会的,
以后我们都会过上好日子的。”他们笑了笑,没说话。我知道,他们心里,也明白。
2000年,我二十岁,完成了所有的训练。傅隆生在院子里,为我举行了一个简单的仪式。
他送给我一把特制的匕首,刀柄上刻着一个“旺”字,刀锋锋利,闪着寒光。“熙旺,
从今天起,你就是团队的核心。”傅隆生看着我,眼神里满是期许,“记住,我们是狼,
狼永远不会被驯服。我们要靠着自己的拳头,打出一片天。”我接过匕首,紧紧地攥在手里。
冰凉的金属触感,从手心传遍全身,让我清醒地知道,我这辈子,都只能活在黑暗里了。
“我知道了,爹。”我低着头,说。傅隆生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好好干,别让我失望。
”那天晚上,我拿着那把匕首,坐在院子里的杨树下,坐了一夜。我看着匕首上的“旺”字,
心里五味杂陈。我想起了桥洞底下的日子,想起了孤儿院的雨夜,想起了这些年的点点滴滴。
我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熙蒙能过上好日子?可是,这样的日子,真的是好日子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