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定相声系统后,我在法庭上杀疯了

绑定相声系统后,我在法庭上杀疯了

主角:万盛庭审秦小雨
作者:哪有回头路

绑定相声系统后,我在法庭上杀疯了精选章节

更新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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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三个月,我没赢过一场官司。主任当着全所的面把我的工牌摔桌上:“方岩,

你要是再输,就别回来了。”那天晚上我喝了六瓶啤酒,脑子里突然蹦出一个机械音:“叮!

【说相声赢官司系统】已绑定,宿主请在法庭上使用相声技巧击败对手,逗笑法官即可胜诉。

”我以为自己喝断片了。直到第二天开庭,对方律师把我怼得满脸通红,

系统弹出提示:请使用《报菜名》贯口反驳对方证据漏洞。

“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你这证据就跟没熟的烤鸭似的,外头焦了里头全是生的!

”法官杯子里的水喷了出来。对方律师愣在原地。书记员埋着头,肩膀一直抖。

“咳.....律师,虽然你表述方式比较.....特别,但逻辑成立,

证据确实存在重大瑕疵。”法槌落下。“原告胜诉。”01我叫方岩,政法大学毕业,

实习期在一家中等规模的律所混日子。说混日子都是抬举自己了。三个月,七场官司,全输。

不是我不努力,是我一上法庭就紧张。脑子里准备好的辩护词全忘光,舌头跟打了结一样,

说出来的话颠三倒四。对面律师随便一个反问就能把我噎死。所里的人背后叫我“方结巴”。

主任陈国栋更直接,周一例会上点名:“方岩你看看你的胜率,零。

你是来当律师的还是来给对面送人头的?”我站在会议室里,

二十多个同事的目光像针一样扎过来。“再给你一次机会,周三有个劳动仲裁的案子,

输了你自己写辞职信。”我点了点头。回到工位,我把案卷翻了三遍。案子不复杂。

一个叫周大海的外卖骑手,送餐途中被平台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

理由是“多次违反平台规定”。但周大海说他从没违规,是站长故意给他派超时单,

逼他闯红灯,然后拿这个当证据把他踢了。赔偿金一分没给。周大海四十七岁,

老婆在老家带两个孩子,全家就指着他一个月六千多块的送餐收入。“方律师,

我这案子能赢吗?”他坐在我对面,皮肤晒得黑红,手指关节又粗又糙。我说能。

但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对方请的律师叫贺鸣远,在本市业内排名前十,

专门替大企业打这种劳动纠纷,胜率百分之九十以上。他的套路我研究过,庭审节奏极快,

连珠炮式提问,专门打对手的心理防线。我连普通律师都扛不住,更别说他了。

周二晚上我在出租屋里对着镜子练了三小时的辩护词。练到最后嗓子都哑了,

但一闭上眼就能想到贺鸣远在法庭上冷笑的样子。我打开冰箱,拿出啤酒。一瓶,两瓶,

三瓶。喝到第六瓶的时候,脑子里突然“叮”了一声。一个半透明的光屏浮现在眼前。【叮!

须在法庭辩论环节使用相声技巧(包括但不限于贯口、包袱、抖机灵、捧逗、太平歌词等),

有效逗笑法官/仲裁员/陪审团成员,即可获得“胜诉判定加成”。

】【注意:加成不改变法律事实,只在证据势均力敌或存在模糊空间时生效。

若宿主证据链完全不成立,系统无法强制胜诉。

】【首次任务:明日庭审中使用一次完整贯口,成功逗笑至少一名仲裁员。

奖励:口才强化Lv1。】我盯着光屏看了半分钟,然后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空瓶子。六瓶。

我一定是喝多了。把手机闹钟定好,倒头就睡。第二天早上醒来,脑子里那个光屏还在。

右上角甚至多了一行小字:距离庭审开始还有2小时14分。我慌了。这玩意是真的?

我试着在心里默念“系统”,光屏果然弹了出来。

养:C+|相声技能库:《报菜名》《八扇屏》《地理图》(初级)】口才等级Lv0,

结巴级。连系统都在嘲讽我。我蹲在卫生间洗了把脸,对着镜子张了张嘴。

“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流利得不像话。平时说话都磕巴,

这会儿念贯口居然一个字都不卡。

系统又弹了一条提示:【宿主在使用系统技能库中的相声段子时,

自动获得“流畅表达”buff,不受紧张情绪影响。】我愣了五秒钟。

然后穿上唯一一套没起球的西装,出了门。仲裁庭不大,两排桌子面对面摆着。

周大海坐在我旁边,手一直在搓裤腿。对面,贺鸣远带着个助理,西装袖扣都是银色的,

文件夹摊开,密密麻麻全是打印材料。他看了我一眼。那种眼神我太熟了。

就像食客看菜单上最便宜的凉拌黄瓜。仲裁员三个人,中间那位姓宋,五十来岁,表情严肃。

开庭。贺鸣远先发言。他节奏很快,数据一个接一个往外砸。

“申请人周大海在2024年3月至6月期间,累计产生超时订单47单,投诉记录12条,

平台依据合作协议第十四条第三款,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同时,

申请人未在规定的30日异议期内提出申诉,视为认可处理结果。”他说完看了我一眼,

嘴角微微一动。轮到我了。我站起来,手心全是汗。脑子里一片空白。完了,又要卡壳了。

“叮!【系统提示:对方证据存在重大瑕疵。47单超时订单中,

有39单系站长手动调整配送距离后产生。请使用《报菜名》贯口进行反驳,

并将证据瑕疵嵌入段子节奏中。】”我愣了一秒。然后张嘴。

这些话就像刻在DNA里一样自动往外蹦。“贺律师说的这些数据挺好看的,

我也准备了一份数据。

单超时订单里头.....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烧子鹅.....有39单,

是站长张国庆手动把配送距离从**里改成8公里以后产生的,

酱鸡腊肉松花小肚儿.....12条投诉里有9条是同一个手机号在同一天内集中提交的,

晾肉香肠什么酱肘子.....您这证据就跟没熟的烤鸭似的,外头焦了里头全是生的!

”全场安静了两秒。左边那个年轻的仲裁员先没绷住,“噗”一声笑了出来,赶紧用手捂嘴。

中间的宋仲裁员嘴角也抖了一下,但很快压住了,低头翻材料。贺鸣远脸色变了。“方律师,

这是仲裁庭,不是德云社。”我接话很快,系统给我的buff还在:“贺律师您说得对,

这不是德云社。但我刚才说的每一个数字,都有后台截图为证。

”我把提前打印好的材料递上去。这些证据本来就有,是周大海自己偷偷截的图,

只是我之前没想好怎么在庭上呈现。系统帮我找到了切入点。宋仲裁员翻了两页材料,

抬头看贺鸣远:“被申请人方对这组数据有异议吗?”贺鸣远翻了翻自己的材料,

脸色不太好看。“我方需要时间核实。”“那就休庭核实。”宋仲裁员敲了一下桌子。

休庭期间,周大海拉着我的胳膊,声音都在抖:“方律师,

你刚才那段.....你背过相声啊?”“临时发挥。”我也兴奋地在抖。

系统光屏又弹了出来:【任务完成!成功逗笑仲裁员1名。奖励:口才强化Lv1。

额外奖励:法庭观察术Lv1(可捕捉对方律师微表情变化,判断其论点虚实)。

】半小时后重新开庭。贺鸣远的表情恢复了镇定,但明显换了策略。

他不再提那47单超时订单了,转而攻击周大海的“劳动关系”定性。

“申请人与平台签订的是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因此不适用劳动法相关规定。”这是外卖平台官司里最常见的套路。换作以前的我,

到这一步基本就被堵死了。

但系统又弹了提示:【对方论点核心弱点:合作协议第七条与第九条存在矛盾。

第七条规定骑手可自由选择接单,但第九条规定骑手必须服从站长排班和指定配送范围。

建议使用“抖包袱”技巧揭示矛盾。】同时,法庭观察术也在发挥作用。

我注意到贺鸣远说“合作协议”四个字的时候,右手食指轻轻敲了一下桌面。

这是他心虚的小动作。我站起来。“贺律师,我手里也有一份这个合作协议。我仔细看了,

发现一个特别有意思的事。”“第七条说,骑手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接单,充分尊重个人意愿。

”我停顿了一下。“但第九条说,骑手必须服从站长安排的排班和配送范围,

否则扣除当日收益。”“这就好比.....你去相亲,对方说你可以自由恋爱,

但必须跟我结婚。那到底是自由恋爱呢,还是包办婚姻呢?”右边那个仲裁员没忍住,

笑出了声。宋仲裁员这回没压住,嘴角明显翘了一下。贺鸣远的脸彻底黑了。“我**,

师在庭审中使用不当类比.....”宋仲裁员摆了摆手:“类比是否恰当不影响事实认定。

方律师,请继续。”我深吸一口气。不对,我连这个动作都不需要了,

系统buff让我完全不紧张。“所以各位仲裁员,这份合作协议表面上写的是合作,

实际上周大海的工作时间、配送范围、接单数量全部由站长单方面决定。

他每天早上七点打卡,晚上十点才能下线,连上厕所超过十分钟都会被系统警告。

这不是合作,这是雇佣。”“适用劳动法,天经地义。”最后的裁决结果在三天后下来。

周大海胜诉。平台需支付违法解除合作关系的赔偿金,外加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一共四万七千块。周大海从仲裁庭出来的时候,蹲在花坛边上哭了。“方律师,

够我闺女交一年学费了。”我站在旁边,不知道该说什么。就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到律所,

陈国栋把我叫进办公室。“听说你赢了?”“嗯。”“用说相声的方式?”消息传得真快。

“也不算相声,就是表达方式比较.....生动。”陈国栋看了我半天,

从抽屉里掏出一个新工牌推过来。“下个月有个案子,业主告物业公司的,你接不接?

”我说接。走出办公室的时候,系统弹了一条消息:【宿主已完成第一场庭审胜诉。

当前积分:100。口才等级:Lv1。解锁新技能:《八扇屏》庭审适配版。

】【下一阶段任务:连续胜诉3场,解锁“捧逗模式”可在庭审中与证人形成捧逗配合,

大幅提升证人证言说服力。】我关掉光屏,在走廊上站了一会儿。

窗外的夕阳把整条街照得发红。我忽然觉得,当律师这件事,好像也没那么可怕了。

02第二个案子比我想的棘手。城南翡翠花园小区,三百多户业主集体起诉物业公司。

物业费每平米2.8元,收了五年,小区电梯三天两头坏,绿化带变成了停车场,

监控摄像头一半是摆设,保安亭里永远没人。业主代表叫冯玉珍,退休语文老师,六十三岁,

说话中气十足。“方律师,我们不是不想交物业费,我们交了五年了。但他们收了钱不干活,

电梯困过人三次,物业说‘正在维修’,修了八个月没修好,最后是业主自己凑钱换的电梯。

”“这钱我们能要回来吗?”我翻了翻她带来的材料。业主们自己做的记录非常详细,

每一笔维修费、每一次报修记录、每一次物业的回复都拍了照。证据链很完整。

但对方律师也不是吃素的。物业公司请的是本市最大的律所——嘉恒律师事务所,

派出来的律师叫徐正阳。我在法律圈子里听过这个名字。号称“程序杀手”,

最擅长从程序层面把对方的诉讼请求搅黄。不跟你辩事实,专门找你程序上的毛病。

诉讼时效、管辖权、原告主体资格、证据形式瑕疵,哪个有缝他往哪儿钻。开庭那天,

我到得早。冯玉珍带了七八个业主代表来旁听,坐在后排,表情严肃。

徐正阳进门的时候扫了我一眼。他大概三十五六岁,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走路的姿势带着一种训练过的从容。他身后的助理推着一个小行李箱,里面装的全是材料。

开庭后,他第一句话就让我心里一紧。“审判长,

我方首先对原告方的诉讼主体资格提出异议。”来了。“原告方列明的312户业主中,

有47户的房产证登记人与起诉人不一致,有23户存在房屋**但未完成过户的情况。

这70户的诉讼主体资格存疑,我方请求法庭逐一核实。

”冯玉珍在后排小声嘀咕了一句什么,被旁边的人拉住了。如果法庭真的逐一核实,

这场官司至少拖半年。而物业公司最希望的就是拖。拖到业主们心气散了、耐心没了,

自然就不了了之。我正要开口,系统弹了提示。

【系统提示:对方正在使用“程序拖延”策略。

建议使用《八扇屏》贯口中“莽撞人”段落的节奏进行反驳,在幽默中揭露对方的拖延意图。

注意:需在段子中嵌入法律依据,才能获得最大加成效果。】我站起来。“审判长,

关于对方提出的主体资格异议,我有三点回应。”“第一,

我方已在庭前提交了全部312户业主的授权委托书及房产信息,

其中47户房产证登记人与起诉人不一致的情况,

我方已附上了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书面授权。”“第二,23户**未过户的情况,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实际占有使用人有权就物业服务合同提出主张。

”“第三嘛.....”我停了一下,看向徐正阳。“徐律师这招,

让我想起一段相声里的词。说有个人去饭馆吃饭,菜上齐了他不吃,

先挨个盘子检查有没有缺口、筷子是不是同一批次的、桌布的纤维成分达不达标。

查了三个钟头,菜凉了,他说‘你看这菜都凉了,没法吃了,退钱吧’。

”旁听席上有人笑出了声。冯玉珍笑得最大声。法官也微微扬了一下嘴角,但很快收回去了。

“方律师,请注意庭审纪律。”“好的审判长,我说完了。总之,

我方诉讼主体资格完全合法有效,请法庭驳回对方的异议。”法官翻了翻材料,

点了点头:“原告方提交的授权材料齐全,主体资格异议不成立,继续审理。

”徐正阳的脸色没有明显变化,但他翻材料的速度快了。接下来他换了一个方向。

“即使主体资格成立,原告方主张的赔偿数额也严重缺乏依据。

原告方要求物业公司退还三年物业费并赔偿电梯更换费用,总计金额超过两百万元。

但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服务标准,而这些标准中并没有对电梯维修时限作出硬性规定。

”“换句话说,物业公司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修好电梯,

是因为合同里根本没有约定时间。”这招更狠了。合同里确实没有写明具体的维修时限,

只写了“及时维修”四个字。“及时”到底是多久?一天?一周?八个月?这就是模糊条款,

双方都可以往自己有利的方向解释。

系统弹了新提示:【检测到对方使用“合同模糊条款解释”策略。

建议使用“抖包袱+法律常识植入”组合技。

关键法律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及时”应参照行业惯例和一般社会常识进行解释。

】【额外信息:该物业公司在同城另外三个小区的物业合同中,

“及时维修”条款均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宿主可引用对比数据。】这个信息我之前不知道。

我看了一眼系统提示里附带的数据来源,都是公开的裁判文书网上的既往案例。

系统帮我做了检索。我站起来。“审判长,关于‘及时’二字的理解,

我跟徐律师有不同意见。”“他说合同没有规定具体时限,

那我们就看看这家物业公司自己是怎么理解‘及时’的。”“同一家公司,

在城北锦绣花园小区,电梯故障后三天修好。在城东和悦府小区,五天修好。

在城西望山居小区,七天修好。”“到了我们翡翠花园,八个月。

”“三天、五天、七天、八个月。”我竖起四根手指,一根一根掰。

“这就好比一个人在外面对谁都客客气气,回家就翻脸不认人。他说他脾气好,你信吗?

”后排冯玉珍带头鼓掌,被法警提醒后才停下来。法官看了看双方,翻了几页材料。

“方律师提供的数据来源?”“裁判文书网,公开判决文书,

编号我已经列在补充证据材料第三页。”法官点了点头,目光转向徐正阳。

“被告方对这组对比数据有异议吗?”徐正阳沉默了几秒。“我方需要核实。

”又是需要核实。但这次法官没给他太多余地。“本案证据交换环节已经结束,

原告方补充的数据属于**息,被告方可当庭核实。书记员,休庭十五分钟。”休庭期间,

我去走廊喝水。徐正阳从旁边经过的时候停了一步。“方律师,你的庭审风格很特别。

”“谢谢。”“我是说,这种方式不会一直有用的。”他没看我,说完就走了。我握着水杯,

指尖有点凉。他说得没错。系统的加成建立在一个前提上——证据和法律依据必须站得住脚。

相声只是表达方式,不是万能钥匙。如果哪天我碰到一个证据完全不利的案子,

再怎么抖包袱也翻不了盘。十五分钟后重新开庭。徐正阳放弃了在对比数据上纠缠,

转而承认物业服务确实存在“不到位之处”,但坚持赔偿金额过高。

最终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了调解。物业公司退还两年物业费,

承担电梯更换费用的百分之七十,合计赔偿一百四十万元。冯玉珍从法院出来的时候,

拉着我的手不松。“小方,你比我教过的学生都强。”“冯阿姨,您才是最强的,

证据都是您带着大家整理的。”“那当然,**了三十年语文老师,做材料是基本功。

”回律所的路上,系统弹了结算。【第二场庭审胜诉(调解)。积分+150。

口才等级:Lv2。解锁技能:太平歌词·庭审版(适用于总结陈词环节,

大幅提升说服力和感染力)。】【连续胜诉:2/3。再胜诉1场即可解锁“捧逗模式”。

】陈国栋在办公室门口等我。“听说调解拿了一百四?”“嗯。”“不错。

”他从兜里掏出一根烟,想了想又塞回去,“下周有个案子,棘手,你敢不敢接?

”“什么案子?”“一个大学生被公司拖欠工资,公司老板是本地商会的副会长。”“敢!

”03这个案子的当事人叫秦小雨,二十四岁,去年刚毕业。

她在一家传媒公司做新媒体运营,月薪六千。干了十一个月,公司以“内部财务调整”为由,

连续拖欠了她最后四个月的工资,一共两万四。她去找老板,老板说“再等等”。

等了两个月,老板换了辆新车。她去劳动监察投诉,公司拿出一份“工资已发放”的签收单,

上面有她的签名。但那个签名不是她签的。“方律师,我去做了笔迹鉴定,

鉴定结论说签名与我本人笔迹不一致。但公司那边说是我委托同事代签的,

还找了个人出来做证。”秦小雨坐在我对面,眼圈红红的。“两万四对我来说,

是四个月的房租加生活费。我已经跟朋友借了三轮了,再借不到了。”公司老板叫唐德胜,

是本地商会副会长,在圈子里人脉很广。他请的律师不是贺鸣远,也不是徐正阳。

是嘉恒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刘兆丰。这个名字我只在律所的培训材料里见过。从业二十二年,

处理过上百起劳动纠纷和商业诉讼,从没在庭审中输过面子。

陈国栋私下跟我说了一句:“刘兆丰这个人不按常理出牌,你小心。”开庭前一天晚上,

我把所有材料翻了四遍。

笔迹鉴定报告、秦小雨的银行流水、公司的财务记录、那个“代签”证人的身份信息。

系统在我翻材料的时候也没闲着,不断弹出分析。【“代签”证人赵磊,系公司前台,

入职仅三个月,与秦小雨没有工作交集。证言可信度低。

】【公司提供的“工资已发放”签收单使用的纸张为A4打印纸,

而公司正常的工资签收使用的是带公司抬头的专用表格。纸张不一致。

】这个细节我没注意到。我翻出签收单的复印件,仔细看了看。确实。

公司正常的签收单上方印着公司logo和“工资签收确认表”的抬头,

而这份有争议的签收单就是一张普通的白纸,手写了一行“确认已收到X月工资”。

连格式都对不上。我把这个细节记下来。第二天开庭。刘兆丰比我想象中年轻,

看着四十出头,戴一副细框眼镜,说话慢条斯理。他开场不急不慌,

先花了五分钟把公司的发展历程、企业文化、社会贡献讲了一遍。这招我懂。

在法官面前树立企业形象,暗示“这么大的公司不至于欠一个小姑娘两万块钱”。

然后他亮出那份签收单和证人赵磊的证言。“原告声称工资未发放,

但我方有签收单和证人证言证明工资已通过现金方式发放。原告提供的笔迹鉴定报告,

仅能证明签名非本人书写,不能否认原告委托他人代签的可能性。

”“代签在企业实务中十分常见,并不违法。”他说完看向法官,微微点头,

像一个老教授结束了一段讲课。轮到我了。我站起来,系统提示已经在眼前了。

【建议使用“层层递进式抖包袱”技巧。先从纸张细节入手,再到证人资格,

最后反转到现金发放的逻辑漏洞。每一层结论用一个包袱收尾,保持节奏感。】“审判长,

关于这份签收单,我有个小疑问。”我拿起那份复印件。

“公司正常的工资签收表是带抬头、带logo、带编号的专用表格。但这份呢?一张白纸,

一行手写字,连个公章都没有。”“要是这也算签收单,

那我回去拿张餐巾纸写上‘确认收到一百万’,是不是也能去银行取钱?”法官没笑,

但书记员嘴角动了一下。刘兆丰不动声色:“形式瑕疵不影响内容真实性。”“好,

那我们说说内容。”我没给他喘息的空间,“证人赵磊说是他替秦小雨代签的。

但赵磊是前台,秦小雨是运营部的,两个人的工位隔了两层楼。

秦小雨说她跟赵磊连话都没说过十句。”“一个没说过十句话的同事,突然替你签收工资?

”我看向法官。“审判长,这就好比隔壁老王说他替我收了快递,

但我跟隔壁老王从来不串门,他连我家门牌号都不知道。这个快递到底谁签的?

”这次法官没忍住,“嗯”了一声,翻了翻材料。后排旁听席有人小声笑了。

刘兆丰推了一下眼镜:“方律师,证人之间的熟悉程度不影响代签行为的法律效力。

关键在于是否有授权。”“对,那我们说说授权。”“公司说工资是现金发放的,对吧?

”“是的。”“六千块钱,现金,四个月,两万四。公司的财务流水里有这笔支出记录吗?

”刘兆丰顿了一下。“现金支出不一定体现在银行流水中。”“那公司的内部记账呢?

出纳的手工台账呢?保险柜的支取记录呢?”我一连三个问题抛出去。“刘律师,

两万四千块现金,从公司的账上走,总得有个来处和去处吧?钱不会从空气里变出来。

这笔现金从哪来的、经谁的手、在哪儿交到秦小雨手上的完整记录.....”我停了一下。

“那这份签收单就是一张白纸上写了几个假字。”法庭里安静了五秒钟。刘兆丰翻了翻材料,

没有马上回应。法官开口了:“被告方,能否提供这笔现金支出的完整财务凭证?

”刘兆丰低声跟旁边的助理交流了几句,然后抬头。“我方需要时间调取。

”法官看了他一眼:“限期七个工作日,逾期视为举证不能。”休庭。

秦小雨在走廊上抓着我的袖子:“方律师,他们拿不出来的对吧?”“大概率拿不出来。

因为这笔钱根本就没发过。”七天后,刘兆丰没有提交任何现金支出的财务凭证。

倒是提交了一份新的材料——唐德胜的个人声明,说这两万四是他从自己口袋里掏出来给的,

不走公司账。法官看完这份声明,沉默了很久。再次开庭的时候,我已经准备好了。

“审判长,被告方的新说法是:老板自掏腰包,以现金形式,亲手发放了四个月的工资,

但没有任何凭证,没有任何在场人,没有走公司任何流程。”“这个故事要是放在小说里,

读者都觉得离谱。”“唐总月薪多少我不知道,但一个商会副会长,

发工资不打卡、不转账、不走公司财务,

揣着两沓现金亲自下楼递给一个实习运营.....”我没说完,法官就摆手了。“方律师,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最终判决:公司支付拖欠工资两万四千元,

加上经济补偿金和延迟支付的赔偿金,总计三万八。

秦小雨从法庭出来后给我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方律师,我第一次觉得法律真的有用。

”这句话比赢官司本身更让我高兴。系统结算:【连续胜诉3/3!积分+200。

口才等级:Lv3。】【重大解锁:“捧逗模式”已开启!

宿主可在庭审中与证人形成捧逗配合,由宿主“捧”、证人“逗”,

大幅提升证人证言的说服力、感染力和记忆度。

】【附赠技能:“现挂”(可根据庭审现场突**况,即兴创作段子进行反击,

冷却时间15分钟)。】当晚,陈国栋请我吃了顿火锅。吃到一半,他突然放下筷子。

“方岩,你最近的状态跟以前判若两人。”“可能是开窍了吧。”“三场全赢,

而且赢法都不一样。你那个说相声的路子,我一开始觉得是瞎搞,

但现在看.....好像确实有点东西。”他夹了一筷子毛肚。“下个月有个案子,

你可能会感兴趣。”“什么案子?”“万盛地产强制拆迁违规的事,你听过吧?

”我当然听过。城东有一片老旧社区被万盛地产买下来搞商业开发,

大部分住户都签了拆迁补偿协议,但有十几户钉子户不肯签,说补偿标准太低。

就开始搞小动作——半夜施工制造噪音、断水断电、往小区里放流浪狗、甚至找人堵门骚扰。

其中有一个七十多岁的独居老太太,被吓得心脏病发作送了医院。

“老太太的儿子想告万盛地产。但万盛地产的法务团队你也知道,一整层楼的律师。

”“这案子没人敢接。”我看着锅里翻滚的红汤。“我接。”陈国栋笑了一下。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04老太太叫孟桂芳,七十二岁,退休纺织厂工人。

她住在城东光明巷14号一套五十平的老房子里,住了四十年。她老伴走得早,

儿子叫孟照远,在隔壁城市开了个小超市,平时一两个月回来看一次。

万盛地产给的拆迁补偿方案是每平米八千五,总共四十二万五。

而同地段的二手房市价已经涨到了每平米一万六。差了将近一倍。孟桂芳不签。

于是噩梦就开始了。先是半夜施工,挖掘机和电钻轮着来,从晚上十一点响到凌晨四点。

然后是断水。物业说水管老化需要维修,一修就修了三个礼拜。

再然后是她家门口每天都出现新的涂鸦“钉子户滚蛋”、“别挡大家发财”。孟桂芳报过警,

但每次都是“无法确认行为人”。最后一次,三个陌生人堵在她家门口,

说是“开发商的协调人员”,要跟她“好好谈谈”。孟桂芳当场心脏病发作,倒在了门口。

邻居打的120。住院住了十二天。孟照远从隔壁城市赶回来的时候,他妈还躺在病床上,

脸色蜡黄,说话都费劲。“方律师,我不光要他们赔医药费,我要他们给我妈道歉。

”孟照远三十六岁,一米八几的个头,坐在我对面的时候红着眼眶。“她一辈子老老实实,

没跟人吵过架。凭什么被这么欺负?”万盛地产的法务团队负责人叫许可。女的,

三十岁出头,利落的短发,据说是从一线律所被高薪挖过来的。她手下有八个律师,

专门处理万盛的各类法律事务。我接了案子之后,先去光明巷实地看了一趟。

剩下的十几户钉子户里,有七户已经在陆续签约了。还在坚持的只有四户。

我挨家挨户走了一遍。14号孟桂芳家,门口的涂鸦已经被孟照远刷掉了,

但墙面上还有洗不掉的痕迹。16号住着一对开小面馆的夫妻,姓裴,

两口子说晚上经常有人往他们面馆门口扔垃圾,有次还扔了一只死老鼠。

20号住着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程序员,姓郝,叫郝思远,一个人住。他倒是不怕骚扰,

但半夜施工让他连续失眠两个月,已经影响到工作了,差点被公司辞退。

24号住着一个带孙子的老爷子,姓钟,孙子才三岁,被半夜的施工声吓哭过无数次。

四户人家,每一户都有一肚子的苦水。我把他们的遭遇全部记录下来,

拍照、录音、保存聊天记录、收集报警回执。证据一点一点攒。

系统在我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不断弹出辅助分析。

【万盛地产施工时间记录与夜间噪音投诉记录高度重合,

且施工内容(挖掘基坑)与实际工程进度不匹配,

该区域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始夜间作业。】这是个大漏洞。没有施工许可证就开工,

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我联系了住建部门,调取了施工许可信息。果然,

万盛地产在光明巷区域的施工许可证要到下个月才批下来。也就是说,

过去两个月的所有夜间施工,全是违法施工。这个信息让我心里踏实了很多。

但真正让我紧张的是对方的策略。开庭前三天,许可通过律师函发了一份“和解方案”过来。

补偿标准从每平米八千五提高到了一万二,另外赠送一个车位。条件是:撤诉,签保密协议,

不在任何公开渠道讨论此事。孟照远把律师函拍在我面前:“一万二还是低了。

而且保密协议?凭什么?我妈住院十二天,他们连个人影都没露过,现在想花钱堵嘴?

”“不签。”“那就打。”开庭那天,我到法院的时候,许可已经坐在被告席上了。

她冲我点了点头,礼貌但疏离。她旁边坐了三个助理律师,每个人面前都摊着一沓材料。

法官姓赵,四十来岁,表情很严肃。许可先发言。她的策略跟我预想的不太一样。

她没有否认那些骚扰行为,而是采取了一种更巧妙的方式,切割。“审判长,

原告方指控的夜间施工、断水、涂鸦、上门骚扰等行为,我方需要逐一说明。

”“夜间施工系我方委托的施工方自行安排的作业时间,我方已多次要求其规范施工,

并留有书面函件为证。”“断水系该区域水管老化导致的自然损坏,物业维修记录可以证明。

”“涂鸦和上门骚扰,我方不知情,也无法确认与我方有关。”每一项指控,

她都推给了第三方。施工方、物业方、不明人员。万盛地产作为开发商,

始终保持“我不知道、我管不了、我已经尽力了”的姿态。这招叫“防火墙策略”,

把自己藏在一层层外包关系后面,让你打不到真正的责任人。但系统给了我一个关键信息。

“汇鑫建工”的合同中第十一条约定:施工方的一切施工安排须经万盛地产项目部书面批准。

这意味着万盛地产对施工时间有直接管控权。】我站起来。“审判长,

被告方说夜间施工是施工方自行安排的。但我手里有被告方与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第十一条白纸黑字写着......”我举起那页合同的复印件。

“‘施工方的一切施工安排须经甲方项目部书面批准。’”“也就是说,

半夜十一点开挖掘机,是万盛地产批准的。”“这就好比你雇了个保姆在邻居家门口放鞭炮,

然后跟邻居说‘跟我没关系,保姆自己放的’。”法官看了看许可。许可的表情没变,

但她翻材料的动作停了一秒。“被告方对这份合同条款有异议吗?”“没有异议。

但批准施工时间不等于批准夜间施工,施工方可能存在执行偏差。”“那我再提供一份证据。

”我拿出一份打印件。“这是万盛地产项目部发给施工方的工作群聊天记录截图。

8月12号,万盛项目经理赵宏在群里说:‘14号到20号的施工安排改到晚上,

白天有检查。’”“这条消息发送时间是8月12号下午3点17分。”法庭里安静了几秒。

许可偏头看了一眼旁边的助理,助理微微摇头。她显然不知道这条聊天记录的存在。

“这份证据的来源?”法官问我。“原告方证人、施工方现场工人韩志明提供。

韩志明因不满长期夜间作业导致自身健康受损,自愿作为证人出庭。”这是我准备的暗牌。

韩志明是施工队的一个工人,四十出头,长期夜间施工搞出了严重的神经衰弱。

我在光明巷走访的时候碰到他在路边抽烟,聊了半个小时。他恨透了这份差事。

“要不要传证人出庭?”法官问。“需要。”我说。韩志明从证人休息室走出来,

穿着一件灰色夹克,明显紧张,手不知道往哪儿放。系统提示弹出:【“捧逗模式”已就绪。

是否启动?宿主担任“捧哏”角色,引导证人按最有利于己方的叙事节奏陈述事实。】启动。

我感觉到一种奇妙的节奏感涌上来,就像脑子里装了一个读稿器,但播的不是稿子,

而是一套问答的韵律。“韩师傅,你在万盛地产光明巷项目工地干了多久?”“五个月了。

”“五个月,晚上施工多不多?”“几乎天天晚上干。白天不让干,说怕上面检查。

”“上面检查什么?”“有没有施工许可证呗。”这句话一出来,法官的笔停了一下。

我没有追问,让这个信息自己在法庭里发酵。“晚上干活的时候,周围居民有反应吗?

”“咋没有?老太太老头天天骂。有个老太太,就住14号那栋的,有一回出来理论,

被工头轰走了。后来听说住院了。”韩志明说到这里擦了一下鼻子。

“其实我们也不想大晚上干。谁愿意啊?但不干就扣钱。”我点了点头。“韩师傅,

你群里看到的那条消息,确定是万盛项目经理赵宏发的?”“确定。赵宏,赵经理,

工地上谁不认识?他说晚上干我们就晚上干,他说停我们才能停。”我转向法官。“审判长,

我方的证据链已经可以证明:万盛地产不仅知情、而且直接指挥了夜间违法施工行为。

被告方所谓的‘施工方自行安排’,与事实严重不符。”许可要求交叉询问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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