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个月前我决定男扮女装,苦练媚术。不是为了好玩,是父兄带兵出征,兵力悬殊,
皇帝说了,败了全家陪葬。我想着,哪怕豁出这条命,也要去敌营搅个天翻地覆。
可我万万没想到,那个传闻中杀人如麻的敌国主帅魏煜,见到我第一面,眼眶红了。
他攥着我的手腕,声音发抖:“阿瑶,你没死?”更没想到的是,跟来看热闹的好友白荆南,
一刀劈开了军帐帘子,脸色铁青:“宋望,你给我解释清楚,这野男人是谁。
”我站在两个杀神中间,裙子底下双腿发颤。完了完了,这下真玩脱了。————我叫宋望,
今年十七,我爹是当朝大将军。京城里见过我的人都摇头叹气。说宋大将军一世英名,
怎么就生了这儿子。文不成武不就,反而长得跟个姑娘似的,北风吹吹就倒。
这话传到我爹耳朵里,他一巴掌拍碎了桌角。骂了一句放屁,然后扭头看我。眼神复杂得很,
我知道他想说什么。他宋柏舟十六岁上战场,二十岁封将军,生的两个儿子,
老大宋辞十八岁就能带兵冲锋,老二宋望……十七岁了,拉弓拉不满,
舞剑能砍到自己脚后跟。我不是没努力过。六岁扎马步,我扎了三天腿肿得下不了床。
十岁学骑马,马还没跑起来我先晕了。十三岁练剑,师父教了我三个月,最后跟我爹说,
将军,二公子实在不是这块料,不如让他读书考个功名。我爹咬着牙说行。
结果书也没读明白,看见字就犯困,先生讲经我能从头睡到尾。我娘死得早,
走之前攥着我的手说,望儿,你要争气。我争了,真争了,可老天爷不赏这碗饭吃。
我爹后来也不逼我了,每次看见我就叹口气,说算了,你好好活着就行。可我活得好好的,
我爹和我哥的日子不好过了。北边的梁国这两年跟疯了一样犯境。去年一年打了六仗,
我爹赢了四场输了两场,输的那两场折了一万多人。皇帝不高兴,
在朝堂上当着文武百官的面训斥我爹,说宋将军是不是老了,刀都提不动了。
我爹回来喝了半宿酒,一句话没说。我哥宋辞跪在院子里,对着月亮练了一夜的刀。
今年开春,梁国又来了。这次来的是他们主帅魏煜,二十六岁,这些年打遍北边无敌手,
梁国皇帝把他当亲弟弟养。我爹接到军报那天,手抖了一下。我没见过我爹手抖。
当年在西北被敌军围了三天三夜,他出来的时候浑身是血,手都没抖过。兵部给了五万人马。
探子回报,魏煜带了十二万。我爹在书房坐了一整夜,天亮了才出来,看见我在门口蹲着,
愣了一下。“望儿,你蹲这儿干什么?”“爹,我也想去。”我爹看了我半天,
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就像我小时候那样。“你在家待着,等爹回来。”我没说话。
他又补了一句:“不管回不回得来,你都得好好活着。宋家总得留条根。”说完他走了。
我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忽然发现我爹老了。那个曾经单手能举起石狮子的男人,
背已经有点驼了。我哥走在最后面,回头冲我笑了笑,“小望,哥给你带梁国的枣子回来,
听说那边的枣子特别甜。”我:“好!”然后他们走了,带着五万人,去迎战十二万大军。
我回屋坐了半个时辰,起身去找了一个人。白荆南,他是太傅家的公子,
京里有名的混世魔王。我俩从小一起长大,他比我大三岁。个子比我高一个头,
打起架来一个顶十个。我去找他的时候,他正在院子里打拳,光着膀子,一身的汗。
看见我来,他收了拳,随手扯了件衣裳披上,吊儿郎当地靠在了门框上。“哟,宋二公子,
什么风把你吹来了?”我没跟他贫,直接说了:“教我。”“教你什么?
”“你那套…勾人的本事。”白荆南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他瞪大了眼睛看我,
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你没发烧吧?”我把他手拍开:“我没闹。我爹和我哥去打魏煜了,
五万对十二万,朝廷说了,输了全家陪葬。我得做点什么。”白荆南脸上的笑慢慢收起来了。
“所以你想干什么?男扮女装去勾引魏煜?你疯了还是我疯了?”“我没疯。
我这张脸你也看见了,比京城大半姑娘都好看。我要是扮成女的,没人认得出来。
”白荆南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忽然笑了,笑得有点苦涩。“宋望,你知道魏煜是什么人吗?
他十五岁上战场,杀人不眨眼。去年北凉送了个美女给他,他看了一眼,说不如他的刀好看,
直接把人杀了。你觉得你行?”“不试试怎么知道。”“试?你怎么试?你会抛媚眼吗?
你会跳舞吗?你会撒娇吗?你连跟姑娘说话都结巴,你去勾引人?”我沉默了。他说得对,
我什么都不会。白荆南看我这样子,叹了口气,把我拉进了屋里。“坐下。”我坐下了。
他翻箱倒柜找了半天,找出一本书扔到我面前。我低头一看,
封面上写着四个字——《媚术真解》。“你哪儿来的这东西?!”白荆南难得有点不好意思,
摸了摸鼻子:“年少无知的时候……好奇买的。”我翻开一看,里面图文并茂,
画的全是女子如何用眼神、身段、言语勾引男人的法子,
细致到手指怎么放、睫毛怎么垂、声音怎么发。我看了一页,脸就烧起来了。
白荆南在旁边咳了一声:“你要真想学,我可以教你。但我得先说好,
这玩意儿不是一天两天能学会的,你至少得练三个月。”“三个月太久了,
我爹他们——”“你爹他们现在还在路上,到了边关还得布防,真正打起来至少还得两个月。
三个月,来得及。”我咬了咬牙:“行。”从那天起,我开始了惨无人道的训练。
白荆南每天来我府上,关起门来教我。第一课是走路。我活了十七年,
从来没想过走路还有这么多讲究。白荆南让我在院子里来回走,他在旁边看着,
嘴里不停地挑剔。“你走路像鸭子你知道吗?步子小一点,腰要扭,但不是那种扭法,
你那是腰疼不是扭腰!”“肩膀沉下来,别端着,你是在走路不是在行军!
”“步子再小一点,对,就这样,慢慢来,走得好看的男人看了腿软,
走得难看的男人看了想跑。”我咬着牙走了一天,晚上躺床上腰都直不起来。第二天继续。
第二课是眼神。白荆南坐在我对面,让我看他。“看我,别瞪我。你那个眼神跟要杀人似的。
眼睛半眯着,睫毛垂下来一点,对,就这样,然后慢慢抬起来看我。”我照做了。
白荆南愣了一下,然后猛地别开了头。“怎么了?”“没事。”他的声音有点哑,
“你……继续练。”我总觉得他耳朵红了,但我不敢问。第三课是说话。
白荆南说我的声音太硬,得练得软一点,娇一点。“说话慢一点,尾音往上翘,别翘太多,
太多像唱戏的。对,就这样,再说一遍。”“这样?”我放慢了声音,
试着把尾音拉长了一点。白荆南的手指在膝盖上敲了两下,点了点头。“行,还行。
”他说还行的时候,嗓子好像有点紧。第四课是跳舞。白荆南说光有眼神和声音不够,
得会跳舞。男人嘛,都吃这一套。他从府里找了个舞姬来教我,自己在旁边看着。
我从小肢体就不协调,学舞简直是灾难。一个旋转的动作我练了三天,转了五百多圈,
吐了六次。白荆南站在旁边,表情很微妙,像是在忍着什么。“想笑就笑。”“没想笑。
”他绷着脸说,“你那个……转得挺好。”“你放屁。”他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
我气得捡起地上的鞋子扔他,他一偏头躲过去了,笑着说:“别生气别生气,再来一次,
这次我扶着你。”他走过来,一只手搭在我的腰上,另一只手握着我的手。
我这才发现他的手很大,掌心很烫。“跟着我转,
一、二、三——”我跟着他的节奏转了一圈,这次没摔。“你看,这不就成了吗?
”他低头看我,离得很近,呼出的气打在我额头上。我心跳漏了一拍。赶紧退开一步,
说我自己练。白荆南没说话,把手收回去**了袖子里。日子一天天过去,
三个月转眼就到了。我已经能穿着女装走在街上不被认出来了。白荆南给我弄了几套衣裙,
还有胭脂水粉,教我怎么画眉怎么点唇。第一次穿裙子的时候我别扭得要命,
走路都不会走了。后来慢慢习惯了,甚至觉得裙子比裤子舒服,至少不磨裆。这天晚上,
白荆南说要验收成果。我换了一身水红色的衣裙,画了眉,点了唇,头发散下来披在肩上,
在院子里摆了一张琴,准备弹一曲。其实我琴弹得也不好,但白荆南说了,
弹得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弹琴的时候怎么让人看你。我坐在琴前,手指搭上琴弦,
余光看见白荆南靠在廊下的柱子上,手里端着一杯酒。我开始弹。弹的是《凤求凰》,
我练了整整一个月,只练了这一首。弹到一半,我按白荆南教的,抬眼看了他一下。就一下,
眼波流转,睫毛轻颤,然后迅速低下头,像是害羞了。这个动作我练了四百多遍。琴音落下,
我收了手,安安静静地坐着等他的评价。等了半天,没听到声音。我抬头看他,
发现他手里的酒杯歪了,酒洒了一半在衣服上,他浑然不觉。“怎么样?”我问。
他抿了抿嘴,眨了两下眼睛,支支吾吾了半天。
“那个那个……就是想当小**也是需要天赋的!你晓得吧?”我火蹭地就上来了。
“那他妈是狐媚子!!”白荆南被我吼得一个激灵,手里的酒杯彻底掉了,
酒全洒在了裤子上。“行行行狐媚子狐媚子!”他手忙脚乱地擦裤子,“我的意思是,
你学得不错,真的不错。”“那你刚才说什么小**?”“我嘴瓢了!我紧张!
”“你紧张什么?”他不说话了,低头看着自己湿了一大片的裤子,耳根红透了。
我忽然有点明白了什么,但我不敢深想。我跟他从小一起长大,他对我好我知道,
但那种好是兄弟之间的好,还是别的什么好,我分不清。而且我现在也没心思分清这些。
“算你过关了是吧?”我问。“过关了。”他抬起头看我,眼神认真得不像他,“但宋望,
我得跟你说清楚。你真的要去?”“去。”“你不怕死?”“怕。但不去的话,
我爹和我哥会死,全家都会死。我一个换全家,不亏。”白荆南沉默了很久。
最后他说:“那我跟你去。”“你去干什么?”“给你打下手。你一个连鸡都没杀过的人,
去了敌营万一露馅了怎么办?我在外面接应你。”“你爹知道了不得打死你?
”“我爹打我打少了?”他笑了笑,“就这么定了。”我没再拒绝。说实话,有白荆南跟着,
我心里踏实多了。大军出发后的第二十三天,我和白荆南悄悄出了京城。我们没走官道,
走的是一条小路,绕过了几个山头,能比大军早几天到边关。白荆南弄了两匹快马,
一路狂奔。我的骑术还是不行,骑了三天大腿内侧磨破了皮,血把裤子都染红了。
白荆南要给我上药,我死活不肯脱裤子。“你害什么羞,咱俩小时候一起洗过澡。
”“那是小时候!现在不行!”白荆南翻了个白眼,把药扔给我,转过身去。
我自己咬着牙上了药,疼得直抽气。第七天,我们到了边关附近的一个小镇。
这里离梁国大营只有三十里,镇上的百姓基本都跑光了,只剩几个胆子大的还守着。
我们找了一家客栈住下,老板娘是个四十多岁的寡妇,看见我的女装打扮,愣了好一会儿。
“姑娘长得真俊。”我压着嗓子说了声谢谢。白荆南在旁边差点笑出声,被我踩了一脚。
当天晚上,我换了一身更精致的衣裙——月白色的,白荆南说我穿这个颜色最好看,
显得又纯又欲。我对着铜镜看了半天,镜子里的人眉目如画,肌肤胜雪,确实不像个男人。
白荆南站在门口,靠着门框看我。“宋望。”“嗯?”“你要是真去了,
万一出了什么事……记得跑。什么都别管,跑。”“我知道。”“你不知道。
”他的声音忽然低了下去,“你这个人从小就不怕死,但你得知道,有人怕你死。
”我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谁怕我死?”他没回答,转身走了。我在镜子里看着自己的脸,
忽然觉得眼眶有点热。第二天夜里,我一个人出发了。白荆南本来要跟着,我说不行,
你跟着太显眼,我一个人反而好混进去。他在三十里外的一个破庙里等我,
三天之内我没出来,他就自己想办法。“三天。”他攥着我的手腕,攥得我骨头疼,
“三天你不出来,我带人打进去。”“你哪儿来的人?”“现招。”我被他逗笑了,
拍了拍他的手背:“行了,松手,疼。”他松了手,但还是站在原地没动。我走了几步,
回头看他。月光下他一个人站在那里,影子拉得很长,表情看不清楚。“白荆南。”“嗯。
”“等我回来。”他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我转过身,没有再回头。
梁国大营驻扎在边关以北二十里的平地上,连绵数里,灯火通明。我绕过了前哨,
从侧面靠近了营地。白荆南提前踩过点,说这边防守最薄弱,因为旁边是一条河,
河水臭得要命,没人愿意在这边守着。确实臭。我捏着鼻子趟过了河,裙子湿了一半,
冷得直打哆嗦。营地的栅栏有一处松动了,我使劲扒开一条缝,挤了进去。
进去之后我傻眼了——营地太大了,帐子挨着帐子,根本分不清哪个是主帅的。
我在营地里转了半天,差点被两个巡逻的士兵撞见。我躲在一个粮草垛后面,
心跳得跟擂鼓似的。正发愁呢,忽然听见前面传来一阵脚步声,很重,很有力,
像是军靴踩在地上的声音。我探出头看了一眼,看见一个男人从最大的那顶帐子里走了出来。
他很高,比白荆南还高半个头,穿着一身黑色的铠甲,没带头盔,
头发用一根皮绳随意扎在脑后。营地的火光映在他脸上,棱角分明,鼻梁挺直,
一双眼睛又黑又深,像两口井。他手里拿着一卷军报,眉头拧着,似乎在思考什么。
这就是魏煜。我见过他的画像,但画像不及本人的十分之一。
这个人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杀气,像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我缩回了头,
心跳得更厉害了。不是害怕,是紧张。我深吸了一口气,
把白荆南教我的东西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然后我从粮草垛后面走了出来。我没走大路,
而是沿着营地边缘的小路走,故意弄出了一些动静。果然,魏煜的耳朵动了动。“谁?
”他的声音很低,很沉,像石头扔进深水里。我装作被吓了一跳,脚下绊了一下,
跌坐在地上。魏煜大步走过来,低头看见了我,整个人愣住了。我按照白荆南教的,
微微抬起头,眼睛半眯着,睫毛上挂着因为紧张而逼出来的一点泪花,嘴唇微微颤抖。
“将军饶命……民女……民女是附近村子里的,被乱兵抓进来的……”我的声音又软又糯,
尾音微微发颤,可怜巴巴的。魏煜盯着我看了足足有十个呼吸的时间。
他的表情从警惕变成了震惊,从震惊变成了难以置信。
然后我看见了一个我这辈子都没想到会看见的画面。这个杀人如麻、号称北境阎王的男人,
眼眶红了。他猛地蹲下来,一把攥住了我的手腕,力气大得我感觉骨头都要碎了。“阿瑶?
”我懵了。什么阿瑶?“阿瑶,你没死?”他的声音在发抖,不是冷的,是激动,“三年了,
我以为你……你活着怎么不来找我?”我彻底懵了。白荆南没教过我这个啊!
我脑子里飞速转了几圈,大概猜到了——这个魏煜认识一个长得跟我很像的女人,
而且这个女人对他来说很重要。重要到能让他一个铁血将军眼眶发红声音发抖。
我心里咯噔了一下。这是一个机会,也是一个坑。机会是我可以借着这个身份接近他。
坑是我根本不知道那个阿瑶是谁,跟他什么关系,万一说错一句话,脑袋搬家。
我决定赌一把。我装作也很激动的样子,眼泪掉了下来,反手抓住了他的袖子。
“将军……我……我失忆了,好多事情都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有人叫我阿瑶,
其他的一想就头疼……”魏煜的表情变了,从激动变成了心疼。他伸手擦掉了我脸上的泪,
动作轻得不像是一个拿刀的手。“不记得就不记得了,人活着就好。
”他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看了看我湿透的裙子和冻得发白的手,眉头皱得更紧了,
“你受苦了。”我低着头,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这回是真的,不是因为演得好,
是因为冷。魏煜二话不说,解下自己的披风裹在了我身上。披风很大,
带着他身上的体温和一股淡淡的铁锈味。我整个人都被裹住了,暖烘烘的。“走,
进帐子里说。”他拉着我的手,带我走进了那顶最大的帐子。帐子里点着好几盏灯,
亮如白昼。正中间是一张巨大的沙盘,上面插满了小旗子,旁边是一张书案,
堆满了军报和信件。魏煜让我坐在铺了兽皮的椅子上,又倒了杯热茶塞到我手里。
“喝点热的。”我捧着杯子小口小口地喝,余光打量着他。他蹲在我面前,
双手撑在椅子扶手上,把我圈在了中间。这个姿势很霸道,但不知道为什么,
他的眼神却很温柔。“阿瑶,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我摇了摇头,
咬着嘴唇说:“只记得一些……画面,很模糊。我记得将军,但想不起名字。”“魏煜。
我叫魏煜。”“魏煜……”我念了一遍,声音轻轻的。他的喉结动了一下。“你还记得什么?
”“记得……”我垂下眼睛,手指绞着衣角,“记得将军以前也这样看着我。记得将军说过,
会保护我一辈子。”我完全是瞎编的。但白荆南说过,男人在这种时候,最吃这一套。果然,
魏煜的眼神暗了暗,呼吸重了几分。“我确实说过。”他的声音哑了,
“在北凉的那棵枣树下,你说你害怕,我说我会保护你一辈子。第二天北凉军打过来,
我们走散了。我找了你三年。”我愣住了。这居然瞎猫碰上死耗子了?
“三年……”我喃喃地说,眼泪又掉了下来——这回是吓出来的。魏煜伸手接住了我的泪,
指腹擦过我的脸颊,粗糙的茧子刮得我有点疼。“别哭了,回来就好。”他把我拉进了怀里,
下巴抵在我的头顶,“这次我不会再让你丢了。”**在他胸口,听见他的心跳得很快,
很重,像擂鼓一样。我忽然觉得有点愧疚。这个人找了他心爱的女人三年,
等来的却是一个冒牌货。但愧疚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爹和我哥还在生死线上,
全家人的命都压在我身上,我没资格心软。我抬起手,轻轻抓住了他的衣襟,
把脸埋得更深了一点。“我哪儿都不去了。”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了在敌营的潜伏生活。
魏煜对我极好。好到我有时候会恍惚,觉得如果我不是宋望,不是来搞美人计的,
或许真的会喜欢上这个人。他给我单独安排了一顶小帐子,就在他的大帐旁边。
里面铺了厚厚的毛毯,摆了梳妆台,还放了好几套新衣裳。第一天他带我去看帐子的时候,
我站在门口,有点不知所措。“怎么了?不喜欢?”“不是……”我低着头,“就是太好了,
我怕我还不起。”魏煜笑了一下。我发现他笑起来的时候和平时完全不一样。
平时像一把出鞘的刀,笑起来却像个大男孩,眼睛弯弯的,露出一颗虎牙。“不用还。
”他说,“你活着就是最好的事。”我的鼻子酸了一下,赶紧别过头去。魏煜每天都很忙,
军务缠身,但不管多忙,他都会抽时间来看我。有时候是早上,天还没亮他就起来了,
到我帐子外面站一会儿,听我有没有踢被子——他后来告诉我,阿瑶以前睡觉爱踢被子。
有时候是深夜,他处理完军务,到我帐子里坐一会儿。也不怎么说话,就那么看着我,
好像看着什么失而复得的宝贝。有一次他半夜过来,我装睡没睁眼。他坐在床边,
伸手帮我把被角掖了掖,然后轻轻叹了口气。“阿瑶,你知道吗,我找你的这三年,
每次打完仗都会去战场上的死人堆里翻一遍。我怕你躺在里面。”我闭着眼睛,
指甲掐进了掌心里。“后来我不翻了,因为我怕真的翻到你。我就骗自己,说你一定还活着,
在某个地方好好活着。等我把仗打完,就去找你。”他沉默了一会儿,声音更低了几分。
“现在你回来了,我这仗打完了就不打了。带你去江南,你不是一直说想去江南看桃花吗?
”我差点没忍住。白荆南教我的时候说过,男人在女人面前最容易卸下防备的时候,
就是夜深人静、以为对方睡着的时候。他说得对。但白荆南没告诉我,
听一个铁骨铮铮的男人说这些掏心窝子的话,心会疼。我在敌营待了五天,
什么有用的情报都没套出来。不是我不想套,是每次我想往军务上引,魏煜就岔开话题。
他似乎有意不让我接触这些东西。第六天,机会来了。那天下午,魏煜的副将来报,
说宋家军已经在三十里外扎营了。魏煜去中军大帐议事,走得匆忙,忘了拿桌上的一个令牌。
我在帐子里等他,看见了那个令牌。是一个通行令,可以自由进出营地各处。
我的手伸了出去,又缩了回来。拿了,万一被他发现,我就完了。不拿,
我在这儿待着有什么用?天天吃饭睡觉被人家当宝贝供着?我咬了咬牙,
把令牌塞进了袖子里。当天晚上,我趁魏煜去巡营,悄悄出了帐子。
我用令牌一路畅通无阻地到了粮草区。梁国大营的粮草堆了整整三个大帐子,
足够十二万人吃两个月。我站在粮草帐前,心跳得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烧了这些粮草,
梁国大军不战自乱。我爹和我哥就有胜算。但我没有火折子。我正急得团团转,
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你在找这个?”我猛地转身,看见魏煜站在三步之外,
手里拿着一个火折子,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的血一下子凉了。
“将……将军……”“你不是阿瑶。”他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可怕,
“阿瑶的右手小指上有一颗痣,你没有。第一天晚上我就发现了。”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只是……不愿意相信。”他把火折子扔在了地上,往前走了一步,“我告诉自己,
也许是我记错了,也许这几年她变了。但一个失忆的人,不会在半夜偷偷翻我的军报。
”他知道。他全都知道。我后退了一步,背抵在了粮草帐上。“你是谁?”他问。
我张了张嘴,说不出话。魏煜走到我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营地的火光在他背后,
把他的脸映得半明半暗,像一尊杀神。“让我猜猜。”他慢慢地说,“你皮肤**,
手上没有茧子,不是普通百姓。你会弹琴会跳舞,举止文雅,应该是大户人家出身。
你来我营里,什么都不偷什么都不拿,唯独对我的军务感兴趣——你是宋柏舟的人。
”我的心脏狠狠缩了一下。“宋柏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宋辞在军中,
小儿子……”他伸出手,捏住了我的下巴,把我的脸抬起来,“据说长得比姑娘还好看。
”他凑近了一点,几乎贴着我的脸。“你是宋望。”没有疑问,是肯定。我闭上眼睛,
等着他拔刀。但他没有。他松开了我的下巴,退后一步,忽然笑了。笑得很冷,
冷得我骨头缝里都在冒寒气。“宋柏舟的儿子,男扮女装来我营里使美人计。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你们宋家人,胆子都挺大。”“要杀就杀。”我睁开眼睛,
梗着脖子说。“杀你?”魏煜摇了摇头,“太便宜你了。”他转身走了,走了两步又停下来。
“来人。”两个士兵应声跑来。“把这个人关起来,严加看管。”“是!
”我被两个士兵架着拖走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魏煜的背影。他站在那里,
肩膀微微塌了一点。我忽然觉得,我伤了这个人的心。不是宋望伤了魏煜,
是那个冒充阿瑶的人,伤了那个找了阿瑶三年的男人。我被关在营地最深处的一个小帐子里,
门口站着四个守卫,插翅难飞。**在帐子角落里,抱着膝盖,脑子里乱成一团。完了,
全完了。美人计没使成,还把自己搭进去了。我爹那边还不知道我的情况,
白荆南还在三十里外等我。三天之期明天就到了。白荆南要是没等到我,真的会带人来打。
他一个人,怎么打十二万大军?我越想越急,急得牙根发痒。第二天一早,魏煜来了。
他换了一身便装,黑色的长袍,头发束起来,手里端着一碗粥。他把粥放在我面前,
自己坐在了对面的箱子上。“吃。”我不动。“不吃东西怎么死?”他淡淡地说,
“你不是挺有骨气的吗?”我瞪着他:“你到底想怎么样?”“我想怎么样?
”魏煜往后一靠,双手抱在胸前,“你男扮女装混进我的军营,冒充我死去的女人,
想烧我的粮草。你觉得我应该怎么样?”我张了张嘴,说不出话。“吃了。”他指了指粥,
“吃完我们谈谈。”我犹豫了一下,端起了碗。粥是热的,里面有肉末和青菜,熬得很稠。
我喝了一口,差点没哭出来——太好喝了。在敌营这几天,我天天提心吊胆的,
根本没好好吃过东西。魏煜看着我喝粥,表情缓和了一点。“慢点喝,没人跟你抢。
”我喝完了一碗,把碗放下,抹了抹嘴。“谈什么?”“谈谈你爹。”魏煜说,
“你爹带了三万人马,加上边关原有的两万守军,一共五万。我这里有十二万。
你觉得你爹有胜算?”“我爹从来没打过没胜算的仗。”“那是以前。
”魏煜的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这次不一样。这次我亲自来了。
你爹去年输的那两场,都是我打的。”我握紧了拳头。“我可以给你爹一条活路。
”魏煜忽然说。我猛地抬头看他。“条件是——你留下。”“什么意思?”“字面意思。
你留下来,留在我身边。我退兵三十里,给你爹一条生路。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疯了?”“我没疯。”魏煜看着我,眼神复杂得很,
“我知道你不是阿瑶。但你长了一张和她一模一样的脸。我这三年找她找得太累了,
我不想再找了。”“你拿我当替身?”“你可以这么理解。”“我一个大男人,
你让我给你当替身?”魏煜挑了挑眉:“你现在穿着裙子,画着妆,坐在我面前,
你觉得你哪里像大男人?”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裙子,脸腾地红了。“那不一样!
我这是为了——”“为了你爹和你哥。”魏煜接过了我的话,“我知道。所以我不怪你。
但你得想清楚,你爹的五万人对上我的十二万,下场是什么。你留在我身边,
换三万人的命——不对,加上你全家的命,值不值?”值不值?当然值。
我全家上上下下三十多口人,加上三万将士的命,换我一个人留下,这笔账傻子都会算。
但我总觉得哪里不对。“你怎么保证你说的是真的?”魏煜从怀里掏出一张纸,递给我。
我接过来一看,是一封写好了的信,盖着他的帅印。信上写着他愿意退兵三十里,
与宋家军议和,条件是宋家送一个人质过来。人质的名字那一栏是空白的。
“你填上你的名字,这封信我就送出去。”我盯着那张纸,手指在发抖。
这不是我预想的剧本。我预想的是我烧了粮草,梁军大乱,我爹趁机进攻,大获全胜,
我功成身退。而不是我把自己卖了。但我有选择吗?我拿起笔,
在空白处写下了两个字:宋望。魏煜接过信,看了一眼,折好收进了怀里。“从现在开始,
你是我的人了。”他站起来,低头看着我,“记住,别想着跑。你跑了,信作废,
我踏平宋家军。”“我不跑。”“最好不跑。”他走到帐子门口,忽然停下来,
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话。“粥是阿瑶以前教我熬的。她说好喝。”说完他走了。我坐在原地,
眼泪掉了下来。我哭的不是自己,是那个叫阿瑶的女人,和这个找了阿瑶三年的男人。
他们之间一定有很多故事,但那些故事跟我没关系。我只是一个顶着别人脸皮的冒牌货。
消息传得很快。当天下午,魏煜的信就送到了我爹手里。据后来我哥跟我说的,我爹看完信,
脸色变了好几次,最后把信拍在桌上,说了四个字:“这个孽子。”我哥说,爹,
小望是为了咱们。我爹沉默了半天,说我知道,所以我才更难受。魏煜说到做到,
第二天就退了兵。十二万大军往后撤了三十里,安营扎寨,按兵不动。宋家军那边,
我爹也按兵不动。两军之间突然安静了下来,安静得诡异。而我,正式成了魏煜的“人质”。
说人质也不准确,因为魏煜没有把我关起来。他给我换了一顶更大的帐子,
里面布置得跟新房似的,红烛红帐红被褥,看得我眼皮直跳。“你这是干什么?
”我站在帐子门口,死活不肯进去。“住的地方。”魏煜面无表情地说。
“住的地方你弄成这样?”“阿瑶说过,她喜欢红色。”我深吸了一口气,
忍住了骂人的冲动。行吧,红色就红色。反正我又不是真的嫁给他。魏煜每天还是很忙,
但来看我的次数更多了。有时候他会在我的帐子里吃饭,一边吃一边看军报。我坐在对面,
不知道该干什么,就低着头数饭粒。“你不吃?”“吃。”“那你看**什么?
”“谁看你了,我在看军报。”“你看得懂?”“……看不懂。”魏煜把军报翻过去,
露出背面的一张地图。“那我教你。”我以为他在开玩笑,但他真的开始教了。
他指着地图上的山川河流,告诉我哪里适合扎营,哪里适合伏击,粮草应该走哪条路最安全。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你为什么教我这些?”“因为你是宋柏舟的儿子。”魏煜说,
“将军的儿子,不懂兵法,说出去丢人。”“我本来就不是当将军的料。
”“那你是当什么料?狐媚子?
”我脸一红:“你怎么知道——”“你那天晚上弹琴跳舞的样子,一看就是练过的。
谁教你的?”“不关你的事。”魏煜看了我一眼,没再追问。
但我注意到他捏着军报的手指收紧了一点。在敌营的日子比我想象中好过。
魏煜虽然看起来凶,但对我从来没有真正动过粗。唯一一次他发了火,是我趁他不在,
偷偷溜出营地想给白荆南报信。结果被巡逻的士兵抓了个正着。魏煜赶过来的时候,
脸色铁青。他一把揪住我的衣领,把我整个人提了起来。“我说过什么?”“别跑。
”我被他提着,脚尖离地,呼吸困难。“那你干什么去了?”“我没跑,我就是出去透透气。
”“透气?”他的声音冷得像冰碴子,“你当我三岁小孩?”他把我摔在地上,
转身对守卫说:“加双倍人手。再让她跑出去,你们提头来见。”然后他低头看我,
眼神凶狠。“宋望,你再跑一次,我打断你的腿。”我坐在地上,仰头看着他,忽然笑了。
“你打断我的腿,就没法给阿瑶当替身了。”魏煜的瞳孔缩了一下。他一言不发地转身走了,
走了几步,一脚踹翻了旁边的一个水桶,水洒了一地。我坐在地上,看着他的背影,
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这个人脾气不好,霸道,不讲理,杀人如麻。但他看我的眼神,
从来都不是看一个敌人的眼神。他在看阿瑶。每次他看着我出神的时候,我都知道,
他透过我的脸,在看另一个女人。这种感觉很糟糕。非常糟糕。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我在敌营待了二十天。这二十天里,我爹那边派了好几拨使者来谈判,
魏煜都客客气气地接待了,但条件始终只有一个——宋望留下,其他好说。我爹不肯。
他私下派了一队精锐想把我救出去,被魏煜发现了,两方交了手,死了十几个人。
我听说之后,让魏煜带我去看了那些死去的士兵。两边的都有。
宋家军的尸体和梁国军的尸体并排摆在地上,血还没干。我蹲在地上,看着那些年轻的脸,
胃里翻涌得厉害。“这就是你不听话的代价。”魏煜站在我身后,声音没有起伏。
“你要是放我走,就不会死人。”“你要是没来我的军营,也不会有这些事。”我站起来,
转身看着他。“魏煜,你有没有想过,就算我留在这里,你也不可能把我变成阿瑶。
我不是她。我是一个男人,我叫宋望。”魏煜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我知道你是谁。
不需要你提醒。”“那你还——”“我说了,你长了一张和她一样的脸。”他打断了我,
“这就够了。”够了?我忽然觉得很愤怒。不是对魏煜愤怒,是对我自己愤怒。
我堂堂七尺男儿——好吧,五尺七寸——男扮女装来敌营使美人计,结果美人计没使成,
反倒被人家当成了替身,困在这里出不去。我算什么?我算个什么东西?那天晚上,
我一个人坐在帐子里,把白荆南送我的那本书翻了出来。《媚术真解》。我翻到最后一页,
上面写着几行小字:“媚术之最高境界,非在皮相,而在心相。使彼心甘情愿为你所用,
而非强求。上善若水,无形而无不形。”我盯着这几行字看了半天,忽然想通了一件事。
我之前一直想着怎么逃,怎么破坏,怎么搞垮魏煜。但这些都没用。他太强了,
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既然逃不掉,那就换个思路。我要让魏煜心甘情愿地放我走。
不是因为我跑了,而是因为他不想留我了。怎么才能让他不想留我?很简单——让他看清楚,
我不是阿瑶。阿瑶温柔,我就粗鲁。阿瑶乖巧,我就叛逆。阿瑶让他心疼,我就让他头疼。
我要用最残酷的方式,打碎他对阿瑶的幻想。从第二天开始,我变了。我不再穿裙子了,
让魏煜给我找了一身男人的衣裳。虽然大了一点,但总比裙子舒服。我不再轻声细语地说话,
恢复了原来的大嗓门。我不再含情脉脉地看他,而是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他。
魏煜第一次看见我穿男装的时候,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你干什么?”“穿衣服。
”我理直气壮地说,“我是个男人,穿裙子不舒服。”“你之前不是穿得好好的?
”“之前是之前,现在不想穿了。”魏煜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转身走了。没说我,
也没骂我。第二天他来的时候,带了几套新做的男装,尺寸刚刚好。我看着那几套衣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