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栀发现自己得癌症那天,是个阳光灿烂的星期三。她坐在医生办公室里,
盯着诊断报告上那行字看了足足三十秒,然后抬起头,特别认真地问了一句:“医生,
我能把这个病退了吗?七天无理由那种。”医生没笑。林栀觉得这位医生的幽默感有待提高。
不过说实话,她自己也笑不出来。只是她这个人有个毛病,越是害怕的时候,
嘴巴越是不受控制地往外蹦笑话。像是身体启动了某种自我保护机制,
用贫嘴来堵住那个快要从嗓子眼跳出来的恐惧。乳腺癌,中期。
医生说这几个字的时候语气很平,像是在播报天气预报。林栀盯着他的嘴,
觉得那两片嘴唇一开一合的样子特别像金鱼。她想,真奇怪,人在听到坏消息的时候,
注意力反而会飘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去。“建议立即住院治疗。”医生说。
“那我下周一再来,这周淘宝有个满减活动我蹲了好几天了。”林栀站起来,
把诊断报告对折,再对折,塞进包里。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手机震了一下。
她妈发来的消息,语音的,林栀不敢在外面放出来听,转成了文字。她妈说的是:“闺女,
周末回来相亲啊,人家是公务员,铁饭碗。妈给你买了条新裙子,你回来试试。
”林栀盯着那行字,站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上,太阳很大,晒得她后颈发烫。
旁边有个大爷拎着药袋子慢慢走过去,一个小孩子哭着不肯打针被他妈拖着往里拽,
挂号大厅里传来机械的女声播报“请三十二号到五号窗口”。世界吵吵嚷嚷的,一切正常。
林栀把手机塞回口袋,没有回复。她想,该怎么跟她妈说呢。她妈叫周秀兰,五十二岁,
在县城开了个小卖部,卖烟酒饮料方便面。她爸走的那年林栀九岁,周秀兰三十四岁,
有人劝她再找一个,她没说话,只是把丈夫的照片从小相框换成了大相框,
摆在客厅最显眼的位置。从那以后,周秀兰的生活就只剩下两件事:赚钱,养女儿。
小卖部早上六点开门,晚上十一点关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除了大年三十下午,从来不歇。
林栀小时候放了学就去小卖部写作业,趴在冰柜旁边的矮桌上,夏天冰柜嗡嗡响,
她妈隔着柜台跟顾客讨价还价的声音是最好的白噪音。有一次林栀发高烧,三十九度五,
周秀兰背着她往医院跑,跑到半路鞋掉了,她光着一只脚继续跑。林栀烧得迷迷糊糊,
趴在她妈背上,闻到洗衣皂和汗水的味道。那个味道她记了很多年,
后来每次闻到类似的皂香味,眼眶就会条件反射地发热。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合租的闺蜜苏晚正窝在沙发上追剧,茶几上摊着半包薯片和一盒纸巾。
电视里好像在放什么虐恋古装剧,苏晚哭得鼻头通红,擤鼻涕的声音隔着三米都能听见。
“咋了?又被虐了?”林栀换了拖鞋走过去。“男主死了,呜呜呜,
女主等了十年等来一座坟。”苏晚抽抽搭搭地指着屏幕,“你看这段,她在他坟前烧信,
一封一封地烧,烧了整整一夜——”林栀在沙发边坐下来,
看着电视里那个穿白衣服的女主角哭得撕心裂肺。火光映在她脸上,信纸卷曲变黑化成灰烬,
飘起来的灰像一群细小的蝴蝶。她突然觉得喉咙发紧。不是因为情节,
是因为她想到了一件事——如果她死了,她妈大概也会这样,守着一个坟,烧一些东西。
可能是她小时候画的画,可能是她用过的课本,可能是那些存在手机里一直没删的照片。
她妈不会像电视剧里那样哭得好看。她妈哭起来很丑,嘴一瘪,整张脸皱成一团,
像个被人捏扁的纸杯。林栀把诊断报告从包里抽出来,放在茶几上,推到苏晚面前。“巧了,
我也快了。”苏晚以为她在接电视剧的梗,泪眼婆娑地低头一看,表情凝固了。
她从沙发上弹起来的动作太快,薯片被打翻,撒了一地碎渣。她拿着那张纸的手在抖,
嘴唇也在抖,眼泪还挂在脸上,但已经不是因为电视剧了。“**——”“真的。
”苏晚的脸一瞬间变得煞白,像是所有的血色都被什么东西从皮肤底下抽走了。她张了张嘴,
又闭上,又张开,最后发出一声几乎不像她的、破碎的声音:“你告诉阿姨了吗?”“没。
”“林栀——”“苏晚。”林栀抓住她的手,发现两个人的手都在抖,“你先别哭。
你哭了我也会哭,我今天不想哭。我今天已经在医院憋了一路了,在地铁上差点憋不住,
但我憋住了。所以你别让我破功。”苏晚死死咬住嘴唇,拼命点头,
眼泪却不受控制地大颗大颗往下掉。“那你要怎么办?”她的声音又哑又闷,
“你要怎么办啊林栀?”林栀从茶几上摸了一支笔,
把那张已经被苏晚的眼泪洇湿了一角的外卖单子翻过来,在上面写字。“我要列个单子。
”“什么单子?”“遗愿清单。趁着还没开始掉头发,把想干的事都干了。”她写得很快,
像是在脑子里已经打了无数遍草稿。第一条:吃遍全市所有火锅店。“你胃受得了吗?
”苏晚抽着鼻子问。“我都快死了还管胃?”第二条:把前男友打一顿。“这个我支持。
”苏晚擤了把鼻涕,声音还带着哭腔,但语气已经带上了一丝咬牙切齿的狠劲,
“需要我帮你按住他吗?”第三条:找个帅哥谈一天恋爱。第四条:让我妈别哭了。
苏晚看到第四条的时候,愣了一下。“你还没告诉她,你怎么知道她会哭?
”林栀的笔尖停在纸上,墨水洇出一个小小的圆点。她没有抬头,
声音很轻:“因为我九岁那年,我爸走的时候,她哭了整整三年。不是那种大声的哭,
是每天晚上关了灯以后,以为我睡着了,一个人蒙在被子里哭。我都听见了。
”客厅里安静下来。电视剧不知道什么时候播完了,自动跳到了下一集,
片头曲欢快地响起来,跟此刻的气氛格格不入。“我不想让她再那样哭一次。”林栀说,
声音开始有点发抖,“她这辈子哭得够多了。”苏晚没说话,只是把薯片袋子挪开,坐过来,
紧紧地抱住了她。林栀把脸埋进苏晚的肩膀,闻到她毛衣上柔顺剂的香味。她没有哭出声,
但肩膀在抖,抖得很厉害。过了大概两分钟,她吸了吸鼻子,从苏晚怀里挣出来,
拿起笔继续往下写。第五条:跟陆时年说一声。苏晚看到这三个字,表情变了。
“你还要找他?”“就说一声。”“林栀,当初他走的时候连句再见都没说,
你去火车站送他,他头都没回。你在候车室站了四十分钟,回来发了一晚上烧,
这些你都忘了?”林栀当然没忘。那是三年前的秋天。
陆时年拿到北京一家大厂的offer,走的那天下午,林栀请了假去火车站送他。
她买了一袋他爱吃的糖炒栗子,热乎的,揣在怀里,怕凉了。候车室里人很多,
她远远看到他站在检票口,灰色外套,背着一个很大的黑色双肩包,耳机线从领口垂下来。
她想走过去,但脚像是被钉在地上。她想喊他的名字,但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然后他开始往前走,检票,进站。从头到尾,没有回一次头。林栀站在原地,
怀里的糖炒栗子从热变温,从温变凉。后来她一个人坐地铁回去,路上把整袋栗子吃完了。
壳剥了一手,指腹被烫得发红。晚上回去就开始发烧,烧到三十八度六,
苏晚半夜跑去药店给她买退烧药,回来的时候淋了一身雨。从那以后,
陆时年三个字就成了她们之间一个心照不宣的禁忌。苏晚不提,林栀也不提。
但苏晚知道林栀的手机号一直没换,知道她把他的微信聊天窗口置顶了三年,
知道那个对话框里的最后一条消息是林栀发的“新年快乐”,而对方没有回复。
“我就是觉得,好歹喜欢了那么多年,不告个别有点亏。”林栀说,努力扯出一个笑,
“不是要什么结果。就是——画个句号。”苏晚的眼圈又红了,但她没有再劝。她了解林栀。
这个人平时看着大大咧咧什么都无所谓,骨子里比谁都倔。她决定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行。”苏晚说,“但我有一个条件。”“什么?”“每件事我都得陪着你。
除了打前男友那件——那件我也要陪着。”林栀愣了一下,然后笑了。“成交。
”第二天林栀真的去了火锅店。她穿着最舒服的T恤牛仔裤,扎了个马尾,素面朝天。
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光头大哥,胳膊上纹着一条龙,看起来很社会,实际上是个女儿奴,
朋友圈天天晒闺女。“毛肚来三盘。”“美女你几个人?”“就我一个。
”“三盘毛肚你一个人?”林栀把诊断报告往桌上一拍:“绝症,最后的晚餐,行不行?
”光头大哥愣住了。他拿起那张报告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林栀,嘴巴张了张。
然后他二话没说,亲自去了后厨。毛肚切得比平时厚了一倍,每一片都片得均匀透亮,
码在冰盘上,旁边还雕了朵萝卜花。光头大哥亲自端上来的,后面还跟着服务员,
端着两盘肥牛、一份虾滑、一份鸭血、一份手打牛肉丸。“我没点这些——”“送的。
”光头大哥把毛肚下进翻滚的红油锅里,“姑娘,敞开吃。今天这顿哥请了。
”林栀看着锅里翻滚的毛肚,看着对面坐下来的光头大哥,
看着他用那双纹着龙的手帮她把火调小,动作小心翼翼的样子跟他粗犷的外表完全不符。
她突然觉得鼻子有点酸。“老板,你人这么好,你家闺女肯定特喜欢你吧。
”光头大哥愣了一下,然后咧嘴笑了,露出一口不太整齐的牙:“那可不。我闺女说了,
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她多大了?”“七岁。”光头大哥掏出手机给她看照片,
“刚上一年级。昨天还跟我说,爸爸你做的火锅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火锅。
”林栀看着照片里扎着两个羊角辫的小姑娘,笑得眼睛弯弯的。她想,真好。
有人被这样爱着真好。“姑娘,”光头大哥把手机收起来,认真地看着她,“会好的。
我媳妇她姐,前年也是这个病,现在活蹦乱跳的。你别怕。”林栀夹起一片毛肚,
在油碟里滚了一圈,塞进嘴里。麻辣鲜香脆,好吃得她想哭。“我知道。
”她嚼着毛肚含含糊糊地说,“所以明天我还来。”光头大哥笑了,声音很大,
震得桌上的碗碟都跟着颤。“来!天天来都行!哥给你留着最新鲜的毛肚!”第二天,
第三天,第四天。林栀连吃了五家火锅店,吃到苏晚求她别再去了,
说自己**都快坐出痔疮了。林栀这才作罢,在遗愿清单的第一条后面认认真真画了个勾。
那个勾画得很用力,笔尖差点戳破纸。第二条,把前男友打一顿。林栀的前男友叫周锐,
谈了八个月。分手原因不是出轨,不是吵架,是他在游戏里跟一个女网友绑了情侣关系,
被林栀发现以后理直气壮地说:“只是游戏而已,你又不会打游戏,我找个人带怎么了?
你不要无理取闹。”那天林栀站在出租屋的客厅里,看着沙发上抱着手机头也不抬的周锐,
忽然觉得这个人陌生得可怕。他们在一起八个月,她给他做过饭,洗过衣服,
在他加班到凌晨的时候给他送过夜宵。而现在他说她无理取闹。她没有吵,没有闹。
她平静地走进卧室,把自己为数不多的东西收进一个行李箱里。周锐全程没有抬头,
手机里传来游戏音效和那个女网友的笑声。“行,那你跟她过去吧。
”她拖着箱子走到门口的时候,周锐终于抬头看了她一眼。就一眼,
然后视线又回到了手机屏幕上。“门带上。”林栀把门带上了。
也把他这个人从自己的人生里带上了。但那口气一直憋着。憋了两年。
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当时的自己太文明了,太体面了,太便宜他了。
她应该在走之前至少把冰箱里那盒他最喜欢的草莓味酸奶倒在他头上。至少应该那样做。
现在好了,反正都要死了,还有什么好顾忌的。林栀找到周锐的时候,他正在公司楼下抽烟。
还是那副德性,靠着墙,一手夹着烟,一手刷手机,偶尔抬头吐个烟圈,自认为很帅的样子。
看到林栀,周锐明显愣了一下。烟差点从手指间掉下来,他下意识站直了身体,
露出一个习惯性的笑——那种她觉得油腻得反胃的笑。“哟,想我了?
”林栀握着包带的手紧了紧。那个包是她特意换的,比平时背的重了至少三斤,
因为里面塞了一本《癌症患者康复指南》,硬壳精装。她没有说话,直接抡起包砸了过去。
第一下砸在肩膀上,周锐被打懵了,烟头飞出去掉在地上溅起几点火星。他还没反应过来,
第二下又来了,这次砸在胳膊上。“林栀你疯了?!”“没疯,就是想打你。
”她又砸了一下,这次瞄准了后背,书脊砸在肩胛骨上发出一声闷响,
“这一下是为了那个女网友。”“你有病啊!”“确实有。”林栀停下来,
从包里抽出那张诊断报告,怼到他脸上,近得几乎贴上了他的鼻尖,“癌症,满意了吗?
我打你一顿怎么了?你连个绝症患者都要计较吗?”周锐的目光落在诊断报告上。
他的表情变了。不是那种被吓到的变,是一种很慢的、像是有什么东西从里面塌下去的变。
他脸上那种吊儿郎当的神气一点一点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林栀从未在他脸上见过的神情。他张了张嘴,喉结滚动了一下。
“什么时候查出来的?”“关你什么事。”“林栀。”他叫她的名字,声音跟平时不太一样。
没有了那种轻浮的尾音,直直的,像一根绷紧的线。林栀握着包的手松了松。
她忽然觉得没什么意思了。打了三下,气出了,但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爽。这个人站在她面前,
还是那副皮囊,还是那股烟味,但跟她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她转身就走。走出十几米远,
身后传来周锐的声音。“林栀——”她没停。“对不起。”声音不大,
隔着十几米的距离和下午的城市噪音,几乎要被淹没。但林栀听到了。她的脚步顿了一下,
没有回头。但她的嘴角弯了一下。妈的。她心想。这感觉确实挺爽的。走远之后,
她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包。那本《癌症患者康复指南》的书角撞得有点变形了,
布面封面蹭出了一道浅浅的痕迹。她把包抱进怀里,
忽然觉得这本书跟她有了某种奇妙的革命情谊。第三条遗愿:找个帅哥谈一天恋爱。
这个比较有难度。林栀在某社交软件上挂了条签名“诚招一日男友,要求帅,包吃”,
结果匹配到的不是问她价位的,就是问她在拍短视频的,还有一个发了张肌肉照问她约不约。
“这些男的怎么回事。”林栀躺在床上翻手机,一边翻一边跟苏晚吐槽,“我说包吃,
他们以为包什么?”“你写得太含蓄了。”苏晚凑过来看,“你应该写,癌症患者临终遗愿,
招一日男友,纯爱战士,歪心思的滚。”“那我更招来一群变态。
”最后苏晚动用自己的人脉,把她表哥的发小的同事介绍过来了。据说是个程序员,叫沈渡,
长得还行,关键是愿意配合。周末下午,林栀在约定地点见到了这位“一日男友”。
确实长得还行。一米八出头,戴副细框眼镜,穿一件干净的白色卫衣,袖子挽到小臂,
露出一截线条流畅的手腕。他站在商场门口的星巴克旁边,手里拿着一杯咖啡,
看到她走过来的时候,把咖啡往旁边的垃圾桶上一放,站直了身体。“你好,我叫沈渡。
”他伸出手,“今天的男朋友。”手掌干燥温暖,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很整齐。
林栀跟他握了一下手,注意到他的手指上有一点薄茧,大概是敲键盘敲出来的。
“你知道我为什么找一日男友吗?”“知道。苏晚跟我说了。”沈渡点了点头,然后想了想,
补充了一句,“因为我觉得这件事本身挺酷的。”“挺酷的?”林栀没想到会得到这个回答。
“嗯。”沈渡很认真地看着她,“大多数人在这种情况下会选择把自己关起来,
或者疯狂治疗。你能想着在治疗之前先把想做的事做了,这件事本身就挺酷的。
”林栀愣了一下,然后低下头,踢了踢地上的小石子。“我不是酷。”她说,声音轻了下来,
“我是怕。怕治不好,怕以后没机会了。”沈渡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
他伸手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不是那种敷衍的安慰式的拍,
是那种兄弟之间的、力道恰到好处的拍。“那今天就好好玩。”他说,
“把怕的事情先放一边。”这一天,沈渡带她做了所有情侣会做的事。看电影的时候,
他买了最大桶的爆米花,两个人同时伸手去抓的时候手指碰在一起。林栀下意识要缩,
他没有刻意躲,也没有刻意握住,就那么自然地让那个触碰发生,然后各自收回。
那一下触碰很轻,像一片羽毛落在手背上。但林栀的心跳快了半拍。逛商场的时候,
她试了一条碎花裙子。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沈渡靠在对面墙上等她。
他看她的方式不是那种打量,而是一种很安静的注视,
像是真的在把她穿这条裙子的样子记在心里。“好看吗?”沈渡认认真真看了五秒钟,
然后皱了皱眉:“腰线那里收得不够好。”他走过来,在她面前蹲下,
伸手捏了捏裙摆的面料,仰起头看她,“这条裙子配不上你。”他蹲在地上的角度,
仰着脸的角度,认真评价一条裙子的角度,让林栀忽然想起十七岁的陆时年。
那时候她穿了一件新买的衬衫去上学,陆时年从她身边走过,
忽然停下来说了句“这件衣服颜色不适合你”,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当时她气了一整天。
后来才从别人嘴里知道,陆时年是色弱。她站在试衣镜前,看着蹲在地上的沈渡,忽然笑了。
“你笑什么?”“没什么。想起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林栀嘴角沾了番茄酱。
她自己没发现,沈渡伸手过来,用拇指轻轻擦掉了。动作很轻很自然,像是做过无数次一样。
他的指腹温热,在她嘴角停留了不到一秒,但那一点温度却像是烙在了皮肤上。“谢谢。
”林栀低下头,用筷子戳着盘子里的薯条。“不用谢。男朋友的职责范围。”“你还真入戏。
”“敬业是程序员的职业素养。”晚上分开的时候,两个人在商场门口站了一会儿。
地铁站入口的灯光是暖黄色的,照在地上形成一个明亮的方块,
不断有人从那个方块里走出来,又有人走进去。沈渡把双手插在卫衣口袋里,
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尖,然后又抬起头来。“林栀。”“嗯?”“如果——”他顿了顿,
“如果你治好了,可以考虑把一日男友转正吗?”他问这句话的时候没有笑,
也没有那种刻意的深情,就是很平常的语气,像在问“明天会不会下雨”。
但林栀注意到他插在口袋里的手指攥紧了,卫衣口袋的布料被揪出一个褶皱。
她站在暖黄色的灯光下,看着他,看了很久。然后她笑了。“到时候再说。
”转身进站的时候,她眼眶有点热。不是因为难过,
是因为她忽然意识到一件事——原来被人在意的感觉是这样的。不是那种大张旗鼓的表白,
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的承诺,就是很轻的一句话,轻得像一根羽毛,但落在心上的时候,
是暖的。她在地铁车厢里给苏晚发了一条消息。“今天的任务完成。沈渡这个人挺好的。
”苏晚秒回:“废话,我筛选了三轮才选出来的。你什么时候回来?我煮了粥。
”林栀看着手机屏幕上苏晚的头像——一只胖橘猫,戴着墨镜,表情拽得不行。
她靠在车厢壁上,感觉今天的疲惫一下子涌了上来,但心里有一个角落是松软的,
像刚晒过的棉被。第四条遗愿:让我妈别哭了。这条是最难的。林栀拖了三天。
每一天都在想怎么开口,每一句话都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排练,然后全部推翻重来。
她试过写草稿,在手机备忘录里打了又删,删了又打。最长的一版写了将近一千字,
从“妈对不起”开始,到“下辈子还当你女儿”结束。写完之后她从头读了一遍,
发现屏幕模糊了。最后还是决定什么都不准备。准备了也没用。周六早上,
她坐大巴回了县城。到家的时候是上午十点。小卖部的卷帘门半开着,
里面传来收音机的声音,在放一首很老的歌,蔡琴的《恰似你的温柔》。
周秀兰蹲在货架旁边点货,面前摊着一堆饮料箱子,她正一箱一箱地核对生产日期。
听到脚步声,她头也没抬:“来了来了,要什么自己拿,我这儿正忙着呢。”“妈。
”周秀兰的动作停了一下。她慢慢站起来,转过身,在围裙上擦了擦手。
看到林栀的那一瞬间,她的眼睛亮了一下,然后立刻开始上下打量,
目光在她脸上、身上扫了一遍,眉头微微皱起来。“瘦了。是不是又没好好吃饭?
我跟你说过多少次,早饭一定要吃,不能总拿面包对付——”“妈。”林栀又叫了一声。
周秀兰停住了。也许是林栀的声音跟平时不一样,也许是她脸上的表情不对,
也许只是母女之间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应。周秀兰放下手里的饮料瓶,把收音机关掉。
蔡琴的声音戛然而止,小卖部里突然变得很安静。“出什么事了?
”林栀从包里拿出诊断报告,递过去。“妈,我有件事跟你说。”周秀兰接过那张纸,
从口袋里摸出老花镜戴上。她看得很慢,手指沿着那几行字一行一行地移动,
像是在读什么极其重要的文件。小卖部里只剩下墙上老式挂钟的滴答声,
和外面偶尔路过的电动车的声音。林栀看着她妈微微佝偻的背影,看着她花白的头发根,
看着她因为常年搬货而变得粗糙变形的手指关节。她想起小时候她妈的手指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那双手又白又软,会给她扎辫子,会握着她的手教她写字。后来爸爸走了,
那双手开始搬货、拧瓶盖、修货架、在冬天用冷水洗拖把,慢慢地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她把一辈子都放在这双手上了。周秀兰把报告放下,摘下老花镜。她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但林栀看到她拿着报告的那只手在抖,抖得很轻微,像是秋末树枝上最后一片叶子。
然后她开口了。“那就治。妈把房子卖了给你治。”声音很平,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林栀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她想了一千种开场白,排演了无数遍,告诉自己一定要冷静,
一定要笑着跟她说,不要太严肃,不要让她害怕。但听到那句话的一瞬间,
所有的准备全部崩塌了。她妈的第一反应不是哭,不是问“为什么是你”,
不是抱怨命运不公。她妈的第一反应是把房子卖了。那套房子是她爸留下的唯一东西。六楼,
没电梯,墙皮有点开裂,厨房的水管有时候会漏水。但那是她们的家。周秀兰守了十几年,
连重新装修都舍不得,墙面脏了就自己买桶漆刷一刷,水管漏了就找根生料带缠一缠。
有人出过价想买,她连门都没让人进。现在她说卖就卖。“妈,
房子不能卖——”“房子没了可以再买,人没了就真没了。”周秀兰把诊断报告折好,
放回林栀手里。她的手还在抖,但声音稳得可怕,“你爸走的时候,
家里就剩这房子和三千块钱。我想过卖房,你奶奶不让,说这是你爸留下的根。
那时候要是卖了,你爸兴许能多撑一阵。”她说到这里停了一下,
转过身去整理货架上的饮料瓶,把标签全部朝外,一瓶一瓶码得整整齐齐。
这是她紧张时的习惯动作——林栀从小就知道。“后来我就想,什么根不根的,
人在哪儿家就在哪儿。你爸没了,家就剩你了。你要是再没了,我守着那套空房子有什么用。
”她的声音在说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终于有了一丝裂纹,像是瓷器上出现了一道细小的缝。
林栀站在小卖部中间,
周围是堆成山的饮料箱、挂在墙上的零食袋、冰柜里码得整整齐齐的雪糕。
她妈就站在这些货物中间,背对着她,肩膀绷得很紧。她走过去,从后面抱住周秀兰。
周秀兰的身体僵了一下。林栀把脸贴在她妈的后背上,闻到洗衣液和风油精混合的味道。
那件碎花衬衫洗了无数遍,棉布已经薄得透光,领口的包边脱了线,
用不同颜色的线重新缝过。“妈,我会好的。”她闷闷地说,“我保证。
”周秀兰的手覆上她的手背。那双手很粗糙,掌心有硬硬的茧子,但温度是熟悉的、滚烫的。
“饿了吧?”周秀兰拍了拍她的手,“妈给你炖了排骨汤。”她转身往后面的厨房走,
背影瘦瘦小小的,围裙带子系得很紧,勒出一个细细的腰身。林栀站在那里,
看着她妈的背影消失在门帘后面。然后厨房里传来开火的声音,锅碗碰撞的声音,
排骨汤在锅里咕嘟咕嘟冒泡的声音。她低头,从口袋里掏出那张外卖单子,
在第四条后面画了个勾。笔尖在纸上停顿了很久。
然后她在旁边又加了一行小字:治好了给妈买个大房子。写完之后她走进厨房。
周秀兰正站在灶台前,用勺子撇汤上的浮沫,动作很轻很慢。灶火映在她脸上,
林栀看到她眼角有没擦干净的泪痕。她没有出声,走过去站在她妈旁边,
拿起菜板上切了一半的葱花,继续切。母女俩一个撇浮沫一个切葱花,谁都没有说话。
厨房很小,两个人站在一起胳膊会碰到。窗外是县城特有的那种嘈杂,
摩托车喇叭声、收废品的吆喝声、邻居家小孩练琴的声音,所有声音混在一起,
有一种粗粝的、活生生的热闹。“妈。”“嗯。”“你买的裙子呢?
不是说给我买了条新裙子吗?”周秀兰的手顿了一下:“你还记得。”“试试呗。
”周秀兰放下勺子,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去里屋拿了一条裙子出来。碎花的,蓝底白花,
款式不算新潮,但料子很舒服,是那种县城百货大楼里卖的老牌子。
她买的时候大概是照着林栀高中时的尺码买的,腰身那里有点紧,但林栀还是把它穿上了。
“好看吗?”周秀兰上下打量了一遍,伸手帮她理了理领口,拉了拉袖子。“好看。”她说,
眼圈红红的,但嘴角是弯的,“我闺女穿什么都好看。”林栀在那条碎花裙子里站了很久。
裙摆蹭着小腿,布料柔软得像一只很轻的手。她忽然想,等她好了,她要带她妈去逛街,
去那种大商场,买贵的裙子,不看价签的那种。她妈一辈子都没有穿过不看价签的衣服。
最后一条:跟陆时年说一声。林栀犹豫了整整两天。她的微信里,
陆时年的头像还是那个用了很多年的漫画头像,一个戴帽子的少年侧脸。
她不知道那是哪部漫画里的人物,高中的时候她问过一次,陆时年说是一个冷门番的配角,
说完之后又加了一句“你不认识的”。那时候她觉得这句话有种微妙的距离感,
像是在说“我的世界你不懂”。但后来她偷偷去搜了那个漫画,
把有那个角色出场的章节全部看完了。她从来没有告诉过他。朋友圈是一条横线。
不知道是被屏蔽了,还是他真的什么都没有发过。林栀点开对话框,上一次对话还是三年前。
她发的“新年快乐”,白色的气泡孤零零地悬在那里,像一个没人接住的球。
她打了很多遍草稿。“陆时年,好久不见。我生病了,想跟你说一声。”——太正式了。
“陆时年,我得了癌症。”——太直接了。“陆时年,你还记得我吗?”——太卑微了。
最后她只打了一行字:“陆时年,我生病了。不是什么大事,就是觉得应该跟你说一声。
”发送时间是晚上十一点四十。发完之后她把手机扣在床头柜上,关灯,闭上眼睛。
但根本睡不着。黑暗里她睁着眼睛,听着苏晚在隔壁房间均匀的呼吸声,
听着窗外偶尔驶过的汽车声,听着自己的心跳声。她在想十七岁的自己。
那时候她坐在教室最后一排,陆时年坐在靠窗第三排。她每天掐着他进教室的时间抬头,
假装是在看门口,其实是在看他。她知道他冬天喜欢把手缩进校服袖子里,
知道他用完的笔芯不会扔全部攒在笔袋里,
知道他不吃青椒每次食堂打饭都会把青椒挑出来放在盘子边上。有一次体育课自由活动,
男生们在操场打篮球。陆时年打热了,撩起衣服下摆擦汗,露出一截腰线。
林栀坐在看台上假装背单词,手里的单词本差点掉下去。
那天晚上她在微博小号上写:“暗恋一个人大概就是,他撩衣服擦汗的零点五秒,
你记了好多年。”那个微博小号她用了整个高中三年。每一条都跟陆时年有关。
“他今天穿了一件新外套,深蓝色的,衬得他好白。”“他上课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
声音真好听。”“他打篮球的时候进了三分,笑得露出了虎牙。左边那颗。

